【孫中山】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孫中山(1866~1925)名文,號逸仙,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縣)人;
生於清同治五年十月六日(1866年11月12日),卒於民國十四年三月十二日,死後國人尊稱為「國父」。
先生少懷大志,見滿清腐敗,國勢日衰,遂於光緒十一年(1885)決心革命。
光緒十八年於香港西醫書院畢業;
光緒二十年創興中會於檀香山,光緒三十一年設同盟會於東京。
辛亥(1911)武昌一役,推翻滿清政府,建立中華民國。
民國肇建,於民國元年(1912)任臨時大總統,十年任非常大總統;
著有〔三民主義〕、〔民權初步〕、〔孫文學說〕、〔實業計畫〕、〔建國大綱〕等書。
光緒二十年(1894),先生在〔上李鴻章書〕中指出:「泰西諸邦,崛起近世」,主要在於「庠序學校遍布國中,人無貴賤皆奮於學」;
並認為歐美國家「人才之眾多者」,乃由於「教養之道」。
因此主張學習西方,設立各種專門學校,培養各種專門人才,以改進中國教育「所習非所用,所用非所長」的流弊。
民國十年(1921)十二月,先生在廣西桂林學界歡迎會中曾指出,教育的功用是培養人才。
他說:「少年受了教育,十多年之後,使成有用的人才,可以繼續你們前輩去辦事。
如果他們失了教育,你們以後的人才,便新舊不相接,以後的事業便沒有人辦。」
由此可見他對教育的重視。
在〔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中,先生還談及教育之目的,說:「學校之目的,於讀書識字、學問智識之外,當注意於雙手萬能,力求實用,……此亦學校所有事也。」
在教育方法方面,先生更提出突破性的見解,主張「知難行易」,並以飲食、用錢、作文、建屋、造船、築城、開河、電學、化學、進化十事作為證明,明確提出「行其所不知以致其知」、「必待行之成之而後乃能知之」的論點,強調為學首重在實行。
除此而外,先生所主張的「人生當以服務為目的」之人生觀,人類當互助合作以求進步,以及人類知識的進化,係循「不知而行」而「行而後知」以至「知而後行」的途徑等見解,在在均為其後三民主義教育思想體系建立與發展的基礎。
中山先生非常注重普及教育,他於民國元年演講「社會主義之派別及方法」時,曾說:「圓顱方趾,同為社會之人,……凡為社會之人,無論貧賤皆可入公共學校,不特不取學膳等費,即衣履書籍,公家任其費用。」
主張國家對人民應負教育的責任。
關於師範教育,民國元年(1912)中山先生曾對廣東女子師範第二校的學生說:「中國人數四萬萬,此四萬萬人皆得受教育,必倚重師範,此師範學校所宜急辦者也。」
「唯必有學識,方可擔任教育,蓋學生之學識恆視教師以為進退,故教師之責任甚大。」
十二年(1923)又對廣東女師的學生說:「培養人才,就是學師範者的任務。」
在社會教育方面,主張在普通教育之外設立「公共講堂、書庫、夜學,為年長者養育智識之所」,並重視印刷事業以利傳播知識。
中山先生逝世後,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依據其所著〔三民主義〕,頒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作為教育建國之最高目標及原則,迄今未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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