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大黎加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CostaRic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哥斯大黎加的全名為哥斯大黎加共和國(RepublicofCostaRica),地處中美洲,與巴拿馬、尼加拉瓜為鄰。
根據一九九二年的統計資料,人口約為三百一十萬。
哥斯大黎加的歷史背景與其他拉丁美洲國家迥異。
蓋哥斯大黎加缺乏令歐洲強國覬覦的礦產,也無大量可作為農奴的印第安人,因此,先後前來墾荒的歐洲移民,俱為仰賴農穫為生的小農。
在一八二一年哥斯大黎加脫離西班牙的統治而獨立時,為一孤立且貧窮的小國。
不過,因為少與鄰國有爭戰衝突的情事,反而使其得以發展其無軍隊的獨特作法,能有近三分之一的政府預算發展教育,終於使其成為拉丁美洲教育最為發達的國家。
獨立以前的哥斯大黎加教育並不普及,甚至比其他拉丁美洲國家都落後許多,而且多係由天主教會設立。
一八二八年已有法律規定學童必須入學,但是直到一八六九年的憲法頒布之後,免費義務教育的作法才落實。
一八六九年的教育部長費南得茲,斟酌國情和世界先進國家,決定參考法國的作法改革哥斯大黎加的教育,逐步將教育權收歸政府統理。
一八四三年,成立一所大學,但是,因為費南得茲部長認為大學教育成本太高,不如把經費用來發展中等教育,因而在一八八八年時,又停辦這所大學。
直到一九四○年,才又有國立哥斯大黎加大學的設立。
一九四九頒布的哥斯大黎加〔憲法〕共有十三節文字與教育政策有關,係哥斯大黎加教育的法律基礎。
目前,哥斯大黎加的國民自六歲至十五歲,必須接受九年的免費義務教育。
哥斯大黎加的學制基本上為「六三二制」,再加上兩年的學前教育和年數不等的高等教育。
目前,哥斯大黎加設有公私立大學各一所,師範學院五所,國家訓練所一所,技術學院一所,另外,聯合國並在哥斯大黎加設立一所和平大學。
哥斯大黎加的教育行政為中央集權制,舉凡政策制訂、經費預算與支出、課程與教學視導、教師資格審定等,皆由最高教育審議會總其責,而由擔任審議會主席的教育部長執行。
教育部下設財政、師資培育、人事、文化服務、國家圖書館等部門。
七個省分各設教育行政首長,協調各該省的教育業務。
地方設置學務委員會監理各中小學的學務。
哥斯大黎加的教學用語為西班牙語。
中小學校的行事曆,由三月的第一個星期一開始,到十一月的最後一個星期六結束。
每週上課六天,全學年上學二百一十天。
根據一九八五年的統計,哥斯大黎加的初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九十九,中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四十八,高等教育入學率為百分之二七點三。
根據一九九○年的統計,全國年齡在十五歲以上的國民文盲的比率為百分之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