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之萬教育改革計畫〕】 [LePlanLangevin-Wallonin1947]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郎之萬教育改革計畫〕係依據法國物理學家及教育改革家郎之萬(PaulLangevin)與瓦隆(HenriWallon)之教育建議,由郎之萬-瓦龍(Langevin-Wallon)委員會於一九四七年六月十九日所提交給法國教育部的一項教育改革計畫,建議法國教育部對法國教育作結構性的改革,以適應社會的重大變遷。
由於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原先培養勞工的教育,必須調整為技術人員的培養。
同時,法國的大、中、小學教育,必須謀求與現實社會生活的配合,以免使學校教育與社會生活脫節。
該項教育改革計畫,認為法國教育極需加強培養學生的科學態度,訓練學生客觀解釋現象的能力,以及養成學生系統地批判事物的精神。
同時,教育上應該注意到學生毅力、責任感及正確的自由概念。
為此,該項教育改革計畫,提出下列改革的原則:1.公正原則:注意社會正義、教育機會均等及教育多元化的發展。
2.定向原則:以因材施教的方式,確定學生的性向及職業性向,以配合教學。
3.民主原則:要求各級教育機構,更為協調,更為關係密切而統合。
4.調和原則:使普通文化與技術及專門文化更為調和。
5.發展原則:教育實施應盡量使個人依其個性,作出最佳的發展。
6.勞動原則:教育應使學生尊重勞動的神聖性,揚棄書本為主的教育方式。
該項教育改革的重點計有:1.三歲至十一歲的幼兒及兒童,在教育實施上,應滿足其智力及個人的需求;
教育應使學生學習自然環境及社會環境,認識別人並取得了解別人的方法。
2.十一歲至十五歲為青少年的定向期,教育應注重觀察其性向,發現其能力,並給予適當的指導。
3.十五歲至十八歲為青年性向的確定期,教育應培養公民及技術勞動者,鑑別有潛力而可進一步深造者,給予更進一步的專業教育。
其次,教育實施上,普通文化與職業及專業文化應互有聯繫。
此期教育應決定其職業方向,故課程應具彈性且應多樣化。
4.十八歲以後為高等教育階段,大學、研究院應注重專業的教學及研究,課程應力求多樣化。
高等教育不僅注重科學、技術的研究與發展,文學、藝術之研究亦應加強。
高等教育各機構亦肩負了中、小學師資養成的任務;
高等教育機構應普設獎學金,協助資優而家貧的學生,完成高等教育。
除此以外,該項計畫對師道的維護,教師尊嚴的強化,教師應有合理的待遇,教師應受社會大眾的推崇等等,均甚為重視。
〔郎之萬教育改革計畫〕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法國教育改革的基本藍圖,十分重要。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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