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教】 Anglician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英國國教係十六世紀宗教改革期間由英王亨利八世所建立的。
原本亨利八世(HenryⅧ)對於源起於德國由馬丁‧路德(MartinLuther)所領導的宗教改革運動並不支持,甚至攻擊馬丁‧路德的教理,而為羅馬教皇授予「信仰的衛護者」(DefenderoftheFaith)頭銜。
然而後來亨利八世因想與王妃凱撒琳(Catherine)離婚,另娶宮女安‧布琳(AnneBoleyn),卻不為教皇克理蒙七世(ClemensⅦ,1523~1534在位)所允許,於是離婚事件即轉變為英國與羅馬教會分離的宗教改革。
英王於是成為「英國教會的最高領袖」,並由議會於一五三四年通過的〔最高權力法案〕(ActofSupermacy)所保障。
瑪麗女王復辟期間(1553~1558),英國曾一度重歸羅馬天主教會,但伊利莎白女王在位時(1558~1603)又恢復〔國王至上法〕及〔禮拜式統一令〕(1559),並在一五六三年制定〔三十九信條〕(TheThirty-NineArticles),規定英國官吏必須為國教徒,新舊教徒皆不得任官職;
自此由亨利八世以來所倡導的英國國教得以確立。
英國國教內高派教會(HighChurch)傳統以來是強調儀式、權威及控制,低派教會(LowChurch)則強調福音宣導,而不重視神職權威或形式;
而以坎特伯里(Canterbury)教堂之大主教為其最高教職。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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