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學助學貸款】 StudentLoansintheHigherEducationintheUnitedState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美國大學助學貸款係為使大學學生就學期間接受財政補助以支付學雜費或是生活費,俾能安心專攻學業的辦法,並於畢業就業後償還所接受之補助金額。
在美國,大學助學貸款方案繁多,分別由學生就讀的大專院校、商業銀行或是私人機構所提供;
但是基本上都由政府監督與保障,並且提供貸款機構在利息上的補貼。
最早的貸款方案設立於一九五八年,稱做〔全國直接性學生貸款方案〕(NationalDirectStudentLoanProgram,NDDSLP),目前以「帕金斯助學貸款」(Parkinsloans)聞名。
其後有一九六五年設立的〔保證性學生貸款方案〕(GuaranteedStudentLoanProgram,GSLP),目前以「斯塔福助學貸款」(StaffordLoans)聞名。
近來設立者則有一九九○年的「大學部學生家長貸款」(ParentLoansforUndergraduateStudents,PLUS),以及「補足性學生貸款」(SupplementaryLoansforStudents,SLS)。
大多數的學生助學貸款,時間長,利率低;
通常學生必須在其就業後的收入中支付一定的比例償付貸款,直到債務付清為止,又稱「因薪水而異的貸款」(Income-ContingentLoans)。
美國也有若干此類的方案,如一九七○年的〔耶魯計畫〕(YalePlan),但並未成功。
近年來,類此的觀念如「與薪資相關的償債方式」,在一九八○年代末期仍受若干經濟學者的青睞。
在美國,學生助學貸款爭議仍多;
其中之一在於政府應該提供學生貸款或是直接給與獎助(grant)。
經濟學者對於助學貸款的可欲性(desirability)以及行行色色的貸款種類意見分歧。
主要的著眼點在於高等教育經費的供給面,高等教育的財政收入,各類財政補助方案的公平性等問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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