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限形成】 Boundary-Form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界限可視為不同占領空間特定範圍者彼此間用以區隔各自影響力的概念。
但亦由此可衍伸到制度或知識的面向上。
就社會制度而言,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影響程度,譬如經濟制度與教育制度二者各有其關聯到的範圍;
物理與天文學亦各有其相關的研究領域與探討的主題,這些都能形成自己與其他對象間的界限。
魯曼(N.Luhmann)則由系統理論的觀點出發,解釋不論是社會系統或知識系統界限形成所具有的含義。
他認為界限形成的可能性條件在於複雜性(complexity)。
魯曼認為,傳統的系統內與外,系統與環境的區別,由於過於抽象,並未給予明確的區別依據,但若以空間界限的圖像來說明,又無法真正地分析出問題所在。
依此,以複雜性的角度來說明系統與環境的界限,是有其可行性。
因為環境永遠比系統來得複雜,而設定界限就有助於系統發揮選擇的功能。
但更重要的是,界限所以形成,在於其形成意義的範疇。
而意義由於它本身是現實性與潛在性之差異而賦予體驗以秩序形式的東西,因此系統依照意義的形式作為接受元素的依據,而使系統的結構漸增。
在這過程中,系統同時也不斷排除其他的可能元素。
不同系統由於其具有不同的意義形式,因而發展出不同的結構。
意義形式在系統中的這種接受某項元素同時也排除其他元素的性質,實即是魯曼所指的複雜性。
故界限形成是以複雜性作為其產生的依據。
由於複雜性在系統的發展過程中,具有界定與排除的雙重功能,如此即使得界限具有變動性。
故一項系統與另一項系統間的疆界並不是固定的,而是含有變化的。
這也可用來說明教育學知識系統發展的情況。
最簡單的譬如將社會教育的領域納入教育學的知識系統中,而不再局限在只有學校教育作為研究的主題上。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