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教育綜合改革(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城市教育綜合改革係指一九八七年以來大陸地區城市各級各類教育同城市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進行綜合統籌考慮、深入改革的總稱。
由單項、局部改革,進入綜合、全面改革。
主要內容有:1.把城市教育發展納入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中去思考,處理好教育和建設的關係,克服教育脫離經濟的弊端,使教育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整體協調發展,形成良性循環。
2.把城市教育內部各方面的改革有機結合,進行綜合考慮。
改革的方向是轉變教育觀念,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注意全面提高國民素質,從單純應試教育轉到主要為當地經濟建設培養人才、兼顧升學的軌道上來。
改革的目標和任務是:(1)高標準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
(2)調整教育結構。
主要是發展和調整好高中階段教育,做到教育結構多樣化: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調整高中階段的教育結構。
規劃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以及高中後職業教育的發展規模和合理比例;
實行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統籌」,某些發達地區和大城市還可加上高等教育的統籌,使各級各類教育布局合理,縱向銜接,橫向溝通。
(3)改革教育管理體制。
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決策統籌權在地方,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各類教育的管理體制。
基礎教育一般由市、區分級辦學、分級管理,有的實行市管高中,區管九年制義務教育。
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一般由政府統籌,以行業和企業為主辦學,或由政府決策、教育部門管理、行業和企業參與、學校自主辦學。
總的是形成政府決策統籌,人事、勞動、教育等部門配合,各方面共同合作的管理體制,調動全社會辦學的積極性。
(4)深化校內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推廣「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
(5)不斷改革教學內容、方法、手段,加速教育現代化的進程。
3.向農村輻射,帶動城郊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的發展,將城鄉教育經濟統籌考慮,促進城郊農村城鄉一體化的進程。
城市教育綜合改革採取「點上實驗(即先以個別地方作探索性實驗),面上逐步擴展(即逐步推廣至各地)」的方針。
一九八七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批准十五個城市進行實驗,一九九四年則發展到四十七個,加上各地批准的五十五個,城市綜合改革的實驗城市合計已達一百零二個,約占大陸地區五百二十個城市的五分之一。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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