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格】 Character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品格」一詞從字面解釋,在兩個字連用時,「品」取類別或等級之意,「格」取法式或準則;
品格合為個人情感、思想與行動整體表現之一致而獨特的現象。
其涵義一為道德的,一為心理的;
但道德的品格仍含有心理的成分。
心理的品格含有情緒作用的成分,重在個別差異,常作相對的描述,如急躁與溫和、穩健與喜怒無常之類;
思想方面如靈活與遲鈍、變通與拘泥之類;
在行動方面如敏捷與遲緩、靈巧與笨拙之類。
這三方面的狀況並非一致的居於一端,同時每一方面的兩極端之間因程度的差別而有種種情形,由此而形成個性以至人格,並表現明顯的個別差異。
自心理學趨向科學研究後,多用人格內含的成分名辭,如因素或特質等描述人格,用品格者漸少,因「品格」二字含有道德意味,不易用數字衡量。
道德的品格雖含有先天與後天兩種傾向,但更重後天修養的結果,故而品格指與法式或標準及價值符合的程度,而有品格高尚或低劣之說。
在這個涵義中,對人的觀察或衡量,常以道德標準為依據,如誠實、正直、友善、忠信、勇敢等;
和這些標準相反的表現便成為不足掛齒者。
因此品格有對人做價值判斷的命意,或者稱為「人品」,也用「人格」一辭,但在用人格時,與心理學中所用的內涵已不盡相同。
我國自古以來,便主張用教育為陶冶品格的方式;
其中含著一個先在的認識,即是每人的個性固然有先天的稟賦,但卻相信後天的教養有改善和發展的作用,即是原來不合道德標準的,可以藉教養而改變,成為合乎道德標準,而原來合乎道德標準的,可以更上層樓,進而止於至善。
因為人自初生一無所知的狀態,要靠教養而生長發育;
而生長發育是漸進的,須經過耳濡目染,潛移默化,把所學的道德規範納入意識之中,形成自己的觀念,成為品格的內涵,才有了道德價值。
故而教育中的品格陶冶,既不能期望速成,也不能有任何疏忽,須要隨時隨地小心培養。
培養品格,是「樹人」的工作。
假如人的心靈像塊蠟板,品格就是蠟板上較深的刻痕,而這樣的刻痕會影響到整塊蠟板的外形與功能。
依此比喻,品格是個人顯著的心理特質,對個人的思維、判斷及行動有相當大的影響。
在哲學或心理學的討論中,「品格」一詞和「人格」(personality)往往可以通用。
但兩者不同之處有二:(1)品格所指的範圍較狹,偏向於個人的品質,而人格的範圍較廣,所含的行為類型比較明顯;
(2)如以心靈為蠟板為喻,品格是心靈這塊蠟板上較深的刻痕,而人格則是心靈蠟板上所有刻痕的整體。
在教育學的領域中,品格教育是道德教育的一部分。
但在過去幾十年,以皮亞傑(JeanPiaget,1896~1980)和郭爾保(LawrenceKöhlberg,1927~1987)道德教育理論為基礎所發展出來的道德教育卻忽略了品格的重要性。
有些學者以為,人的品格自出生以來就逐漸形成,道德判斷及行動所涉及的不僅是人的理性,也是人的品格,故忽略品格的道德教育乃是教育的疏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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