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共和國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RepublicofSouthAfric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南非共和國(RepublicofSouthAfrica)係非洲最南端的國家,西北與那米比亞為鄰,北與波札那、辛巴威交界,東北則與莫三比克、史瓦濟蘭接壤,東南和南部瀕印度洋,西南部則面對大西洋。
賴索托王國位於其東部境內。
面積共一百二十二萬一千零四十平方公里(包括四個獨立的領地與六個自治的領地),人口截至一九九一年七月止共有四千零六十萬多人,其中黑人占百分之七五.二,白人百分之十三.二,有色人種百分之八.六,亞洲人(指印度人)占百分之二.六。
南非自一九一○年五月三十一日脫離英國獨立以來,白人即掌有政權並通過各種法令,厲行種族隔離政策(apartheid)以保障白人之既得利益。
雖然使得南非的白人過著與西方先進國家相當的生活,可是境內其他族群卻陷在類似第三世界的困境中。
此種隔離措施引起國際社會極度不滿,並紛紛採取政治、經濟等手段予以制裁。
因在前任總統戴克拉克之領導下,積極與曼德拉領導之非洲民族陣線協商,於一九九四年初舉行有史以來各族群平等的大選,並由曼德拉膺任總統、戴克拉克擔任副總統,為南非的共創新局而努力。
由於新政府成立伊始,對於過去各族群不平等措施勢必加以更動,就現有資料而言,其教育制度約略如下。
南非在一九九四年以前的學制如附圖所示,小學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高等教育三至四年。
除了黑人之外,七至十六歲之學童就學屬於義務教育範圍;
由於根據一九八四年的〔憲法〕,教育屬於各族群自行處理的事務(ownaffairs),南非政府成立了十一個教育部(名稱為MinistryofEducation,MinistryofEducation&Culture,MinistryofNationalEducation,MinistryofEducation&Training等)分別主管不同族群的教育事務,造成教育機會不均的現象。
南非的小學自六歲入學,以南非荷蘭語(Afrikaans)與英語進行教學。
中學分初中、高中兩階段,學生從初中一年級(Standard7)起即須在一般、商業、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技術、藝術、農業、家政等科目中任選四科修習。
據統計,大多數學生均選擇一般學科,例如在一九八四年過半數的學生選擇一般學科。
此種課程分化的作法有可能在最近提前實施,成為職業訓練的前導過程。
高等教育分別在大學、技術專科學校(technikons)、師資訓練學校等機構實施。
以一九九○年為例,大學生與技專學生的比率約為七比二,而大學生又以修習社會科學者居多(尤以黑人學生為然)。
大學生之中,白人與黑人的比率約為十比一。
教育行政方面,南非在一九八四年的〔憲法〕中成立了九個教育部,主管各個族群公立學校教師聘任、校地與校舍之取得與興建、教材之準備、課程之設計等事務;
一般教育政策方面則由內閣中的國民教育部(MinistryofNationalEducation)負起協調之責;
另有一教育與訓練部,主管不屬於各領地之黑人接受教育之事務。
由於各個教育部每年所分配的經費差異極大,例如在一九八九/九○學年度,國民教育部將南非的教育經費分配百分之三十二給主管白人事務的教育文化部(MinistryofEducation&Culture:HouseofAssembly),百分之六給亞裔人的教育文化部,百分之十五給黑人及有色人種的教育文化部;
致使不同族群間學生接受教育的單位成本有著極大的差距。
南非的中小學教師中有百分之六十一為女性(一九九一年),可是與其他國家一樣,負責學校行政職務者仍以男性為主。
南非的大學、技術專校、師資訓練學校均負有培育中小學師資之責,至於各級學校教師之資格則由各族群之教育部規定。
通常中學教師應接受四年的教育,包括修業三年的大學學位(主修兩科)以及一年的教育證書課程;
小學教師則通常接受三或四年的教育證書課程。
由於教師的待遇普遍低於公務人員與私人企業,所以南非一直受到教師人力不足的困擾,尤其是鄉間地區的數學、生物、物理等科目之教師極度缺乏。
南非在未來教育改革中亟待克服的問題有:增加教育經費,去除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與差別學校教育資源,提升教師之地位與待遇。
誠如南非政府在一九九一年所宣示,未來南非新的教育制度應遵循四個原則:非歧視的,提供公平的教育機會,接受並欣賞南非人口中的大多數(即黑人),為需要的人提供以社區為基礎的教育機會。
唯有如此,南非才有可能在和諧的氣氛中展開建國之途。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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