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8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南北闈】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2 00:44: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南北闈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南北闈指南闈與北闈,是明、清南北兩京鄉試的別稱。

 

按明、清科舉制度,考試分為鄉試、會試(禮部試)及廷試(殿試)三階段。

 

鄉試每三年舉行一次,考期一律定於子、午、卯、酉年的八月,地點則在各省布政使司衙門(清在省會)。

 

至於南北兩京的考生,因明代於南北兩京均設國子監,為使其能就近應考,故於兩京京府衙門各設考場,分稱南闈與北闈。

 

因清順治時撤銷南京國子監,名額併入北監,南闈遂廢,北闈則專指北京順天鄉試。

 

參加北京順天鄉試的考生資格有三:一是直隸省籍的府州縣學生員,二是各省宦遊子弟未回籍應試而納捐的國子監貢監生,三是以官學資格應考的八旗子弟;

 

三者總數恆在七八千以上。

 

明神宗萬曆後,北闈解元必為直隸人,並成為定例沿襲至清。

 

至於南北闈錄取的名額,明代太祖洪武初無定額,從實充貢。

 

仁宗洪熙初,始有定額。

 

南京國子監及南直隸共八十名,北京國子監及北直隸共五十名。

 

至英宗正統間,南北直隸定為百名,之後再增至百三十餘名。

 

至於清代,順治初,從寬規定順天府限取一百六十八名,後有增減。

 

由於科舉事關士子前途,故舞弊之事屢見不鮮。

 

以清為例,如世祖順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聖祖康熙三十八年(1699)己卯科、四十四年乙酉科,世宗雍正十三年(1735)乙卯科,高宗乾隆四十八年(1783)癸卯科,及文宗咸豐八年戊午科(1858)等均發生弊端;

 

其中順治及咸豐兩科,更興大獄。

 

(參見「鄉試」及「秋闈」)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2 05:36 , Processed in 0.140625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