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9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初等教育法案〕(英國)】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11-21 23:52: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初等教育法案〕(英國)

 

[ElementaryEducationAct1870](U.K.)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英國〔初等教育法案〕亦稱為〔佛爾斯特法案〕(ForsterAct),是奠定英國國家初等教育組織之依據;

 

規範了初等教育的強迫性質,也賦與國家辦理義務教育之權力。

 

十九世紀時,英國提供初等教育之主要機構,為各教派所設立之學校,稱為「自願學校」(voluntaryschools),但仍有些地區無任何提供初等教育之機構。

 

因而〔初等教育法案〕乃規定,任何無自願學校或適當初等教育提供的地方,均須設立學校董事會(schoolboards)來負責五至十三歲兒童之教育。

 

學校董事會獲得國家准予徵稅之權力,故能以稅收設立及維持「董事會學校」(boardschools),亦即公立學校。

 

這些董事會學校與私立學校均可接受政府之補助。

 

雖然此法案訂定之目標,希望初等教育是普遍的、免費的與強迫的,但是實行之初仍需收費,只是金額較少;

 

貧窮子女所需之費用,則由董事會供給。

 

在宗教教育方面,並不禁止施行,唯在董事會學校則依據家長意見決定,並不規範某一教派教義之教學。

 

初等教育改革之目標在十九世紀末完全實現,且有些學校董事會開始提供中等教育;

 

其整個系統之建立在經由一八九九年的〔教育董事會法案〕(BoardofEducationAct)與〔一九○二年教育法案〕(EducationAct,1902)而更加完備。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評分

參與人數 1金幣 +500 收起 理由
天梁 值得鼓勵。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4-9-22 12:55 , Processed in 0.109372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