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教育運動】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社會教育運動起源於民國元年(1912);
時蔡元培任教育總長,即在教育部中設社會教育司,主管全國民眾教育行政事項。
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公布教育宗旨,「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社會教育為內涵之一;
而實施方針第三條更特別規定:「社會教育必須使人民認識國際情況,了解民族意識,並具備近代都市及農村生活之常識,家庭經濟改善之技能,公民自治必備之資格,保護公共事業及森林園地之習慣,養成恤貧防災互助之美德。」
廣義的社會教育,可包括民眾教育、成年補習教育、公民教育、特殊教育、新生活運動等。
學校與家庭都是社會的組織,因此最廣義的社會教育也可包括學校教育與家庭教育。
由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來看,對於社會教育可說是極為重視。
民國二十二年,蔣中正提倡新生活運動,是因為見到我國國家與社會均瀕臨崩潰的邊緣,當時紀綱廢弛,道德淪喪,人民生活亦沒有規矩準繩,乃提倡新生活運動思有以矯正。
新生活運動實際上就是社會教育,是要使所有國民都要過合乎「明禮義、知廉恥、負責任、守紀律」的新生活,且每一個國民都能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以達全體國民生活軍事化、生產化、藝術化的最終目的。
至於推行事項,包括:實施民眾訓練與編組,促進社會合作事業之組織,加緊各種社會教育之普及;
其中社會教育的推行,可說是實行新生活運動的最主要動力。
至今社會教育在我國教育的發展上,仍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
過去的社會教育以掃除文盲、推行識字運動為主,而現在的社會教育則必須與成人教育、終身教育相結合,成為全民教育的主流。
因此從事社會教育工作的人,必須深入民間,切實掌握社會脈動,以身作則,與社會大眾生活打成一片,且社會教育的各種計畫與設施,必須密切配合各級各類教育,不僅要教導國民適應當前的社會,並且要指導他們適應未來的社會,有計畫改造當前的社會並引導其進步。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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