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學校制度】 LeSystèmeEducatifen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國的學校制度分三級:初等教育,含學前教育與小學教育;
中等教育,含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教育;
高等教育,含長期教育與短期教育。
1.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在法國是免費教育,但非義務教育。
原則上是接受年齡二至五歲的幼兒入學,目前其入學比率占百分之八十五以上(1992~1993學年)。
四至五歲的幼童幾乎已全部入學。
人數為二百五十四萬九千六百三十八人。
法國學前教育近幾年來急速發展與一九八二年推行〔優先教育方案〕(Programmed'éducationPrioritaire)有關。
為了消除地區文化與家庭社經地位造成之不平等,凡來自於社經地位與文化不利地區之幼兒均可提前及優先接受教育。
2.小學教育接受六歲至十一歲的兒童,為免費的義務教育,共讀五年:第一年:準備級(CyclePreparatoire,CP)。
第二年:初級一(CycleElémentaire1,CE1)。
第三年:初級二(CycleElémentaire2,CE2)。
第四年:中級一(CycleMoyen1,CM1)。
第五年:中級二(CycleMoyen2,CM2)。
原本小學共五年,按其年級分由低而高稱準備級(CP);
初級一(CE1);
初級二(CE2);
中級一(CM1);
中級二(CM2)。
目前調整為三個階段,且每個階段均含二至三年不等的學程:(1)初學階段(cycledesapprentissagespremiers):2~4或5歲;
(2)基礎學習階段(cycledesapprentissagesfondamentaux):5或6~7或8歲;
幼稚園至小學;
(3)深度學習階段(cycledesapprofondissements)8或9~10或11歲。
每一個階段都有其必須達成的階段目標。
各階段目標對學生程度之要求標準一致,達到階段預期標準則通過,未達標準則留級。
唯留級只在階段之間才可能,即CE2與CM2結束時才可留級,年級與年級之間不可留級,留給學生較大的調適時間,及教師間充分的溝通,促進教學的銜接,可增加學習的成功率。
階段(cycle)的精神最重要的是尊重個別學生之學習速度,用個別化的教學方法以協助學生獲得良好的學習,以減少學習失敗的產生。
設置階段(cycle)學程之觀念係根據一九八四年〔華弗瑞報告〕(RapportFavret),建議不要太注意年級的學習,最重要的要注意階段性的發展,讓學生在階段中的二至三年中有繼續學習之機會。
3.中等教育中等教育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初級中學,稱Collège;
第二階段為高級中學,稱Lycée。
高級中學又分一般高中(稱Lycéegénéral)與技術高中(Lycéetechnique)及職業高中(稱Lycéeprofessionnel)參見「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
4.高等教育法國高等教育有著重短期知識技能之訓練及強調長期理論研究之分。
高等教育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1eCycle)為一般大學教育與高等技術教育部分,修業二年。
第二階段(2eCycle)係研究所碩士班,共二年;
第一階段為學士學位稱Licence及第二階段為碩士學位稱Maitrise。
第三階段(3eCycle)係攻讀高等研究文憑(D.E.A.)及博士學位部分。
(1)短期教育:短期教育屬大學教育的基礎訓練(formationsinitiales)者有三種:一種稱專業學院先修班(ClassesPréparatoiresauxGrandesÉcoles,CPGE),另一種稱高等技師專科(SectionsdeTechniciensSupérieurs,STS);
尚有一種為二年制的技術學院(InstitutsUniversitairesdeTechnologie,I.U.T.)。
(2)長期教育:高等教育中的長期教育係指從事高深學術、技能研究等較長的訓練或銜接過程的教育,包含獨立專業學院、一般大學與醫學院。
長期教育包含高等教育之第一至第三階段之教育。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