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曲】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法曲指唐玄宗時表漢族新俗樂的器樂曲,不同於「大曲」,因大曲是由歌曲、樂曲、舞曲聯綴而成;
也不是東晉或梁代的佛教名詞「法樂」。
雖然早期法曲名稱或是脫胎於佛教的法樂,但發展至唐代其實質內容已不同。
梁後形成以清商樂為主的法樂,至隋稱為「法曲」。
據〔新唐書.禮樂志〕云:「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隋煬帝厭其聲澹,曲終復加解音。」
唐代的法曲又吸收了道曲的成分而發展。
開元初,玄宗李隆基在坐部伎中選拔優秀樂工,成立一直屬自己的樂團,名叫法部,因位處梨園,又稱梨園法部,由法部教習的樂曲,便叫法曲。
原來隋代統一中國後,西域、中原、南方等不同地區之音樂相互交融,產生新俗樂。
至唐玄宗時為因應新俗樂蓬勃發展,增設新俗樂機關二類:一為教坊,含內教坊、左教坊和右教坊,主要容納民間歌舞雜樂。
二為梨園,含梨園本院、梨園別教院,由宮中樂工伎人近千人組成,演習優秀樂舞。
梨園別教院中的優秀人才可升入教坊,教坊坐部伎中的優秀人才又被選入梨園中的法部。
法曲不同於祭祀音樂或儀式音樂,而是一種藝術音樂,也是融合胡樂、漢樂的新俗樂,音樂特徵及其源流可分數端說明:其一是具有清商淵源的樂曲,如飲酒樂、王昭君、五更轉、泛龍舟、玉樹後庭花等。
其二是具有胡樂淵源的樂曲,如聖明樂、霓裳羽衣、萬歲長生樂、鬥百草。
其三是以民間新聲為淵源的樂曲,如傾杯樂、破陣樂、堂堂、赤白桃李花、火鳳。
其四是來歷不明的新俗樂曲,如大定樂、春鶯囀、雲韶樂、荔枝香、雨霖鈴、望瀛、獻天花、思歸樂、獻仙音、聽龍吟、碧天雁。
綜合上述二十五支法曲,代表唐玄宗時代所有樂曲的精華,來源廣泛。
法曲是器樂曲,而不是舞曲,樂器以漢族舊有的鐘、磬、瑟、箏等為主,兼采龜茲樂器琵琶、五弦和篳篥,而不用鼓樂,風格較為清雅,是偏於漢族風格的新俗樂曲,白居易說他是「蓋諸夏之聲」。
中唐以後,法曲漸衰,但宋代教坊四部中仍專設有法曲部。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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