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克報告書〕(馬來西亞)】 [RazakReports](Malaysi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拉薩克報告書〕為一九四九年馬來亞聯邦成立後所制定的第一個有關教育改革的文件;
後由首任教育部長阿都拉薩克於一九五六年正式提出,當今馬來西亞的教育制度,在此報告書中已顯出輪廓。
該報告書的主要建議如下:(1)教育部長應主持一般性的教育政策,並且將負責中等教育、師資訓練暨其他教育事務;
(2)設立地方教育當局,負責初等教育與職業教育;
(3)設立獨立的督學團;
(4)統一教師職業的計畫;
(5)在所有學校設立董事會,負責監督;
(6)只有兩種學校─獨立小學或補助小學,獨立中學或津貼中學,所有接受補助或津貼的學校,津貼金應受同等待遇;
(7)改變現有小學為國民學校(巫文為教學媒介)及國民型學校(華文、淡米爾文或英文為教學媒介),而以受過同等訓練的教師執教;
只要遵守此政令者皆可得到政府的補助。
而過渡時期,非標準小學仍允許繼續目前的政府津貼;
(8)巫文及英文將成為中小學的必修科,需要時,小學得以教學其他語文;
(9)設立一種具有共同課程的國民中學,收容受過甄別考試的各族學生,使用伸縮課程,俾便研讀所有馬來語文及文化,並使用多種語文,作為教學媒介;
(10)使所有中學生都能參加初等教育文憑考試及聯合班教育文憑考試;
(11)設立大學先修班、成人黃昏班及其他補習教育;
(12)改組及發展技術及職業教育;
(13)管制學校規模及班級,並慎重、逐漸地解決在校超齡學生的問題;
(14)改組及擴充師資訓練;
(15)採用共同內容的課程及時間表,以培養各族學生的馬來亞新觀念;
(16)採取步驟以促進國語的發展,並使聯合邦人民對國語有更深的認識;
(17)廢除〔一九五二年教育法〕並制定新法令;
(18)主張以馬來語為國語,作為教學媒介;
(19)確立馬來亞聯邦教育的模式;
(20)教學方針必須取得各族人民的支持,力求達到促進各族文化、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
(21)初中以下教師由各州負責培訓,高中教師由綜合大學培養。
報告書並說明以馬來語為國語,同時也尊重各族語文及文化的發展,允許以多種教學媒介語,實施共同內容的課程及時間表,以培養國民一種「馬來亞新觀念」。
至於國語的推行,該報告書闡釋:「本委員會更相信,本邦教育政策的最後目標,必須集中各族兒童於一種全國性的教育制度之下,而在此種教育制度之下,本邦國家語文將為主要的教學媒介。
然本委員會亦承認欲達此目標,不能操之過急,必須逐步推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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