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教育目的論】 ReligiousAimin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宗教的教育目的論,緣於宗教為人類追求信仰生活的一種活動,任何宗教或教派均會對其教義、信仰、論說或教會儀式,作一教導,令信徒有所知悉,有所奉行。
其次,任何宗教或教派,多會就其宗教著作、戒律、行為模式,作教學或傳授,使信徒對該宗教有所認知、鼓舞或對信徒的道德、品行有所增益。
世界各地宗教在不同社會文化中的發展情形不盡相同,因而宗教對各個社會的教育影響,亦各自有異。
不過,從教育歷史發展的見地來論,宗教對教育的目的、課程、教學方法,甚至教育哲學等,都曾經發生過某種程度的影響。
以西方基督教為例,教育活動受宗教影響,至深且鉅。
基督教的教育目的,重在培育具有信、望、愛德性的基督徒。
經由宗教教育的陶冶,使信徒得以具備虔誠的宗教信仰,良好的德性,以及實現個人完美的生活。
從宗教教育家看來,人與神之關係的建立與鞏固,比人與國家之關係的建立與鞏固更為重要。
他們強調的是信仰的堅定而不是理性的發展,但也強調信仰不能悖於理性,為此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是由理性而進入信仰,再因基督的救恩,經過個人的懺悔、重生、贖罪,而成為人類始祖未吃禁果以前在伊甸樂園時的人的真正完美的本性,最後獲得永生。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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