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斯多德的形質假設】 Aristotle'sForm-MatterHypothesi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亞里斯多德(384~322B.C.)的形質假設,是為了修正柏拉圖(plato)的理念世界(ideaworld)與物質世界(physicalworld)的假設而提出的一種主張。
柏氏引用普羅泰格拉斯(Protagoras,481~411B.C.)的相對知識的知覺架構論而提出物質(現象)世界,引用蘇格拉底(Socrates470~399B.C.)所說的真理存在於全體人類所追求的一個共同理想。
這個理想具有永恆的與普遍的真理,柏氏把這個真理概念視為理念世界,在物質世界之上,具有永恆與絕對的真善美的「一」。
物質世界多變且不完美,只是理念世界的抄本(copy),是「多」,與「一」無法融合。
亞氏想用他的發展論,將柏氏的理念世界與物質世界結合起來,趨向於一,因此提出形質的假設。
亞氏認為理念應當存於事物之中,或者應當潛存於事物之內而不在其外。
他以形(form)代替柏氏的理念世界,形具有實現性(actuality)。
以質(matter)代替柏氏的物質世界,質具有潛能(potentiality)。
又將其目的論(Teleology)與發展說把形與質連貫起來。
認為形為個別事物的理型(觀念),質為具體的個別事物。
質有發展為形的潛能,形則為質的實現。
形質的融合發展即為圓滿的實體潛勢力之實現。
亞氏認為要達到目的則須要兩種發展,其一為有機體的發展,有機發展是形質不能分開的發展,如李子的種子便具有形質,只要在適當的條件下即能長成圓滿的李樹,並且能達到開花結果的圓滿目的。
另一種發展則是藝術家或工匠創造作品的發展,如木匠製造一張桌子,木材、鐵釘或黏劑等物質雖有可製成桌子的潛能,但需要木匠依桌子的結構(或形)加以製造方能成桌子。
所以這種形質要融合而達成目的,必須靠效力因(efficientcause)促成。
形是內在的,如桌子之形即潛存於此桌子之質中,甲桌子的形不是乙桌子的形。
也不像柏拉圖說的存在於理念世界中。
形或結構的條件由功能所決定。
如一張桌子通常應是一個桌面與四支桌腳,才有桌子的功能。
所謂形,即是決定一物是什麼與該物的目的,質有形才能成物或實現。
例如要製斧頭就必須有鐵,鐵是質,斧頭是形,鐵製成斧頭以後,才有斧頭之用。
質若以一物及其所顯示的功能看,又有質形發展結合的層次。
如依桌子看木材,木材為質;
依木材看其發展成長的要素,那麼木材又成為形,發展成長為木材的要素又成為質。
亞氏稱這種最本原而無特定性質的要素為第一或原有的質(firstorprimematter),是一種沒有特性的本質,此本質無形,僅是依大地與空氣之形而存在。
故而形與質有相互關係,形必潛存於質。
但亞氏也認為可能有形而無質的存在,但那是上帝,不是柏拉圖的理型。
因上帝是不帶任何質料的純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