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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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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11:33: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事類〕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事類〕是劉勰著〔文心雕龍〕第三十八篇,論述寫作時援引類似的典故或成語,以至古書中文辭的方法。

 

劉勰首先界定「事類」的意義,是文章在表達作者自己的意思之外,「據事以類義,援古以證今」,引用「成辭」來說明道理,用古人的事來徵實事情的義理,是聖賢偉大的謀議,也是經籍的常規。

 

古人用事類於文章中的,有許多良好的例子,可以做為範式。

 

寫作時用事類,一方面在於原有的才氣;

 

一方面在於學習的工夫。

 

學習不廣,就難於引用事義;

 

才情不足,就不善運用辭藻。

 

最好以才為主,以學為輔,天才與努力相合,才能寫出佳作。

 

所以要學識廣博,用典簡要,考校選擇要精確,所取的義理要翔實。

 

如是雖然引用的是別人的話,卻恰如出於自己之口,吻合而自然。

 

若引述錯誤,則不免貽笑大方。

 

例如「葛天氏之歌」,唱和的原只有三個人,曹植在〔報陳璋書〕中,竟寫成「萬人合唱,千人應和」,為後世留下笑柄。

 

目前著作汗牛充棟,可資援引的事類極多,但必須先確定原著無誤,避免輾轉抄錄的舛錯,引用在自己的文字中,可以收闡明義理的效果,而避免誤引誤用的過失。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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