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里斯學校制度】 SchoolSysteminBeliz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貝里斯地處中美洲加勒比海的西岸,與墨西哥及瓜地馬拉毗鄰,面積22963km2。
根據一九九四年的統計資料,人口約為二十一萬。
貝里斯雖然與拉丁語系的各國為鄰,但是因為原是英國的屬地,直到一九八一年才正式獨立,所以貝里斯的教育與文化與曾為英國屬地的西印度群島諸國反而比較接近。
現行貝里斯的教育主要以一九六二年通過的,並且經過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年,及一九七一年修正的〔教育條例〕為法律根據。
依據該項法案的規定,貝里斯的國民自六歲至十四歲,必須接受八年的強迫教育。
目前貝里斯的小學生在十一歲時必須通過小學考試,十五歲時,則必須通過國家證書考試。
後期中等學校結業時,可參加中等教育文憑考試,凡通過A(進階)級者,才可進入FormⅥ(大學預科)就讀;
通過O(普通)級者,則可離校就業。
貝里斯藝術、科學和科技學院為貝里斯唯一的高等教育機構。
大學生必須在屬於英國倫敦大學一部分的西印度群島大學設在該地的校外教學中心肄業一年,再到其設在牙買加、巴貝多或千里達等校區的教學中心完成後二年的大學學業。
貝里斯的教育行政及課程與教學的視導悉由教育與運動部負責,未設地方教育行政單位。
該部的政策須受由十六位委員所組成的國家教育審議會節制。
目前,貝里斯的全國教育預算約占政府預算的百分之八點三。
其中百分之五十三投入小學教育,百分之二十六投入中學教育,百分之十三投入高等教育。
貝里斯的學校教育體制中所使用的語言為英語。
學年的起迄為九月中旬至翌年七月中旬。
一學年分為三個學季,每個學季約為十三週,每週上課五天。
小學上課自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中學自上午八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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