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教育哲學】 PhilosophyofDewe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杜威(JohnDewey,1859~1952)常自稱其哲學體系為「經驗的自然主義」或「自然主義的經驗論」,但其所說的經驗(experience)與古典經驗主義者所主張的有別。
杜威將經驗分為「直接的經驗」(ImmediateExperience)與「反省的經驗」(ReflectiveExperience,二者並不對立,而是具有不斷循環的辯證關係。
如兒童原來對那些東西可燃並不知道,若由開始燒紙張學習,發現紙很容易燃燒,就可形成紙是可燃的概念。
杜威解釋,直接燃燒紙張的活動歷程是直接經驗,所形成的抽象概念則是反省的經驗。
故反省經驗源自直接經驗,所形成的反省經驗具有在日後認知歷程中之指導作用;
但二者在經驗中可能產生進一步的辯證關係。
這種情況發生在以反省經驗為主的歷程中,與直接經驗發生衝突時。
即如當認知主體發現有些物品是不易燃的時候,直接經驗也就改變了原有的反省經驗,而形成新的經驗內容。
擴大的新反省經驗又能主宰新的直接經驗,再行認知並辨識;
另一方面,直接經驗又能充實並增加反省經驗。
依此直接經驗與反省經驗不只消弭了主體及客體的對立,對教育理論也有極大的影響。
依照杜威的觀點,進步主義的教育學者,重視「做中學」(learningbydoing)的教育理論,認為學習的成就來自於學習者與環境間的互動,只有在互動中所產生的知識,對學習者才有意義。
故不能忽略學習者的外來的目的,又由於學習者的知識是來自於學習歷程中不斷的與環境互動,因而社會認同的道德或民主社會欲培養的公民德行,在學校的學習活動中,即應將學生逐漸社會化。
即學校應當與社會緊密結合,以培養良善的社會公民。
因此教育不只要注意學習歷程對學習者的意義,更應了解學習的產生不只限於學校,而是存在於日常生活的各方面。
杜威哲學重在教育方面,又因其曾設學校以實驗其教育主張,曾受美國教育界的重視;
但也受到多方面的批評。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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