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動作領域教學】 PsychomotorDomainTeaching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技能動作領域教學係指教導學生作心理與動作聯結的學習,以發展操作或動作的技巧。
這類的教學如指導學生將資料輸入電腦的動作、投球的動作、彈奏樂器等。
布魯姆等人(B.S.Bloom,et.al.)認為人類的能力通常可分為認知、情意、技能動作三大領域,而學校中的課程、教學、評量的設計也大抵不超過這個範疇。
這些學者們進一步發展這三個領域的教學目標分類體系,以供課程設計者及教師教學的參考。
其中提出技能動作領域目標的學者有羅格斯代(C.E.Ragsdale)、奇布樂(R.J.Kibler)、哈羅(A.J.Harrow)、辛普森(E.J.Simpson)等人。
這些學者所提出的分類方式並不相同,其中較被接受而應用的是辛普森的分類。
她將技能動作領域的目標分為七類,所依據的標準是操作的複雜程度及動作表現的先後順序,換言之,高層次的目標比低層次的目標複雜,前者建立在後者之上。
七類目標如下:1.知覺(perception)。
是藉感官來注意物體、性質或關係的過程。
其中包括三個次級類目:(1)感官刺激;
(2)線索的選擇;
(3)轉換,即聯結知覺與行動。
2.準備狀況(set)。
對某種行動或經驗的準備程度。
包括心理、情緒、身體三方面。
3.在指導下練習反應。
是學習者在教師指導之下所表現的行為動作,其中包括模仿與嘗試錯誤兩部分。
4.機械練習。
將所學的反應反覆練習,使其成為習慣。
5.複雜的外顯反應。
其中包括解決不清楚的順序及自動的行為表現兩部分。
6.調適、改變動作活動以應付新的問題情境。
7.創作。
依據所發展的技能與動作,創造新的動作行為。
為達到技能動作教學的目標,教師可採用練習教學法來進行教學。
這種方法是以反覆不斷的練習,使技能或動作的學習達到精熟,並進一步成為習慣或自動化的反應。
使用這種方法時教師須把握下列原則:第一,確定練習的目標與意義並告訴學生;
第二,激發學生的動機;
第三,運用分布學習的原理;
第四,把握個別化的原則。
除了練習教學法外,教師可採用發表教學法。
這種方法係指導學生將其思想、情感、想像等,用語言文字、圖畫工藝、戲劇音樂等方式作適當的表達。
使用這種方法時,教師可遵循尊重學生、容許其自由表達,提供適當支持及回饋等的原則,有助於技能動作目標的達成。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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