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原則〕】 [PrinzipderHoffnung],[PrincipleofHop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希望原則」是由德國哲學家布洛克(ErnstBloch,1885~1977)所提出來。
布洛克於一九三七年希特勒(AdolfHitler)興起後,與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erSchule)隨同流亡美國,因與法蘭克福學派中的阿多諾(TheodorW.Adorno)理念不同而受排斥。
一九四九年回到東德,成為萊比錫大學(UniversitätLeipzig)的哲學名教授。
後不見容於共產黨,於一九六一年移居西德,成為知名人物,多次獲學術成就獎,奠定了他在學術上的地位。
〔希望原則〕包括著作三冊,是他流亡美國於一九三八至一九四七年寫成,一九五四年出版。
該書出版後,與法蘭克福學派的學者著作齊名,對西方社會思潮有重大的影響。
他在書中提出了「具體烏托邦」(KonkreteUtopie,ConcreteUtopia)的概念;
所謂「具體的烏托邦」就是指向人類幸福的未來,但並不是盲目的空想,而是有具體的步驟,透過改造世界來創造達到理想社會的更大可能性。
這種烏托邦致力於解救那些苦難的、經濟上依附於人的被壓迫者。
他認為希望哲學,所探討的是希望與可能性的問題,尤其是「現實存在於希望之中」。
因此,人在追求與期待,對未來永遠存著希望。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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