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國】 Monarch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凡以君主為國家元首,象徵國家主權之國家形態,稱之為君主國。
君主國主要存在於封建的中古時期。
至今仍有若干君主國,君主國可分為專制君主國及立憲君主國二類。
1.專制君主國:君主為國家元首,集各種權力於一身,並享有特權。
在中古時期,不論東方或西方國家,多採行君主制。
然而隨著民主思潮及人權思想之興起,君主國多在戰爭或革命中瓦解。
目前尚存留的專制君主國家有摩洛哥、約旦、沙烏地阿拉伯等國。
2.立憲君主國:此類國家均採內閣制,君主之權力與特權受到憲法之限制,為國家之虛位元首。
如英國、荷蘭、比利時、盧森保、瑞典、挪威、丹麥、西班牙、日本等均屬立憲君主國。
君主國家,君主多採世襲制,且多為終身職,君主及皇族享有若干特權,形成一特殊階級。
一般君主之特權包括下列五類:1.君位繼承權:君主國家之元首稱君王、天皇或國王,其君位原則上均由世襲產生。
其任期則多為終身職。
2.特別稱號:例如王、沙皇、帝等。
3.君主之身體在法律上受特別之保護,無其他相對之權力可與之抗衡。
4.立憲君主無政治實權,亦不必負擔任何責任。
5.君主家族之生活費用由國家供給。
由此可知,君主與一般元首之差別,不在所握權力之大小,而在特權之有無。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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