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與效益估計法】 Cost-BenefitApproach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成本與效益估計法係本諸在有限資源中,獲致最大產出量的原則,有系統地比較若干投資型態之成本與效益的數量,從而估量投資的經濟效益,俾為決策者對資源的分配,提供合理指標,並為決策當局著手選取可行之替代方案時,提供參照。
此種方法自十九世紀初即為經濟學家所採用;
但將之運用於教育領域,則是一九五○年代開始的事。
教育上採用的成本與效益估計法通常有兩種類型:其一為計算效益與成本的比率,即以未來效益之貼現值除以成本之貼現值,其比率等於或大於一,均可投資;
另一類型為分析內部收益率(internalrateofreturn),欲計算某項投資之內部收益率,令成本之貼現值與效益之貼現值相等即可算出,或令效益之貼現值與成本之貼現值的差等於零即可獲致。
成本與效益估計法於運用時,仍有下列限制:1.著手成本與效益估計所需各項基本資料(年齡、教育程度、職業、性別、社會背景、就業地點、個人能力等),除少數先進國家外,多數國家皆付諸闕如,影響至大。
2.內部收益率之計算,係以過去資料為依據,此種憑過去來判斷未來教育效益之作法,不無冒險。
3.成本與效益估計法計算而得的收益,侷限於經濟收益一項,忽視教育的非經濟利益,恐有低估教育效益之虞。
4.成本與效益估計所得的結果,頗有助於當局參考;
唯論及私人收益時,係採平均值,則不甚妥當。
因為影響私人收益多寡的因素甚多,自不能以平均值代表私人的收益,只可視為一般情勢的反映。
5.收益率分析為計畫研究提供量化的方式,從收益率的多寡中,可建議增加某類別、等級教育的「數量」,卻很難說明所需增加之數量的「大小」。
6.成本一項,在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期滿仍繼續受教時,應將捨棄薪資列入;
但義務教育期滿後未繼續升學者,能否充分就業,不無疑義。
7.即使前述各點皆可克服,收益率只告訴計畫人員或決策者事實的一半,即僅能告訴他們那些等級的教育需投入更多的資源,以求更多的生產,卻未指出獲致最大產物所需時間的長度。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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