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集資(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多渠道集資在大陸地區泛指改變單一由中央政府撥款而開闢各種教育經費來源的方針和措施。
在一九八○年以前,一直由政府撥款給各級學校,支付學校經費及基本建設。
約自一九八○年開始,財政分散到各地(稱為「財政下放」),並允許在政府撥款以外獲取教育經費,從而出現了許多其他的經費來源,逐漸形成了來源多元化即多管道的局面。
多渠道集資之形式甚多,其中最主要者有:在城鄉個人收入或者工商業稅收中收取教育稅附加,自家長收取學雜費,由學校舉辦經濟活動並以其盈餘資助學校(稱為「勤工儉學」),收取民眾捐贈(包括來自港澳及海外之捐贈),向各方籌集款項以建立「人民教育基金」,由學校與企業聯合辦學以吸取企業資源(一般稱為「聯辦」,大都出現於職業技術教育),由用人單位委託學校培訓員工並收取培訓費(稱為「委託培養」)等。
多管道集資之實現,使教育經費之來源,從單一之中央政府轉變為包括地方政府、非教育性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家長、學校本身、一般民眾以至海外華僑。
以一九九二年為例,大陸地區正式統計各種主要之教育經費來源及其構成比較如下表:大陸地區一九九二年教育經費來源構成比較1.財政預算內教育撥款62.13%2.勤工儉學與社會服務5.39%3.學雜費5.07%4.集資捐資助學8.03%5.各級政府徵收用於教育稅、費10.13%6.企業辦學校教育經費支出5.59%7.其他3.66%教育經費總支出100.00%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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