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因論】 Multiple-FactorTheory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桑代克(E.L.Thorndike)認為智力不是一種普通能力,而是由社會的(social)、具體的(concrete)、抽象的(abstract)能力所構成的。
他的主張以其多年研究心得為基礎,而非依據因素分析結果。
雖然如此,桑代克可能是第一個提出「多因論」的心理學家。
基爾福(J.P.Guilford)於一九五九年提出的「智力結構論」(structure-intellecttheory)係以因素分析結果為基礎。
基爾福主張人類智力係複雜心理或思維的表現,他以下列三個向度來區分人類的心理能力:1.思考內容(content):引起思維的材料,決定思維內容。
思維內容包括視覺、聽覺、符號、語意、行動等五種。
2.思考運作(operation):進行思維心理活動,決定思維的運作。
思維運作包括認知、記憶、擴散思考、聚斂思考、評價等五種。
3.思考結果(product):整理思維運作的結果,獲得思維的產物。
思考結果包括單元、類別、關係、系統、轉換、應用等六種。
多因論在智力理論所扮演的角色,是理論家而非實踐者。
此理論對智力層次理論(hierarchicaltheory)頗具啟發性,但實際應用此理論編製量表者並不多。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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