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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比較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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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06:35: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因果比較研究法

 

Causal-ComparativeResearch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因果比較研究法又稱「事後回溯研究法」(expostfactoresearch),或者稱為「解釋觀察研究法」。

 

這種研究方法是一種有系統的實證探究方法,只是研究者不能直接控制獨立變項。

 

因為它的研究對象或事件,大都是已經發生過,或是正在進行中,其間的各種變項自始即不能被操縱或控制,只能從諸變項間推論存有的關係,而無法作直接的干預。

 

在科學教育或行為科學的研究中採用因果比較研究法的時機如下:(1)對已經發生過事件,其間的各種變項已無法被操縱或控制;

 

(2)如運用實驗研究法進行研究時,可能有些變項無法被操縱,或因操縱變項時將導致倫理道德方面的問題,而使實驗研究法受到限制。

 

因果比較研究法研究的資料來源包括:統計記錄(statisticalrecords)、個人的文件(personaldocuments)和大眾傳播的報導(masscommunication)。

 

因果比較研究法的實施步驟為:界定問題、相關文獻探討、提出研究假說、選擇適當的受試者與資料來源、選擇或編製蒐集資料的工具、確立分析資料所需的類別、建立資料蒐集技術的效度、最後是研究結果的分析與解釋。

 

因果比較研究法在理論基礎及實際應用上,有一些無可克服的限制:(1)無法像實驗研究設計對相關變項進行控制與操縱;

 

(2)在真實的世界中,現象或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多元的,原因可能不只一個,而是由眾多的因素相互作用而成,且在某種情境的配合下,才會發生該結果,因此因果比較研究法常常難以確定相關的因素,是否已包括在進行的研究之中;

 

(3)變項之間的因果關係很難認定,研究的結果很容易發現變項之間具有相關性,卻難決定何者為因,何者是果;

 

(4)研究為了比較的目的,在事件發生後,依受試者的特性分成幾組,進行比較與測試,像這種分類的方式是模糊的、可變的,且經常會帶來問題。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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