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教育】 All-AroundEducation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全人教育又稱為全人格教育,主張教育應該顧及到每一個兒童完整人格的各方面的成長與發展。
瑞典教育家愛倫凱(EllenK.S.Key)及德國教育家賴伊(W.A.Lay),均認為每一個兒童都是一個獨立成長的有機體,也就是一個完整的獨立個體。
他們指陳,所謂兒童的各方面成長與發展,乃是指兒童在社會、身體、情緒、心智等各方面的成長與發展。
兒童任何單一方面的成長及發展,都不能視為完整的兒童的教育。
簡言之,所謂全人教育,亦即發展整個的人格,造成身心健全,對社會有貢獻的人。
依全人教育內涵及其旨趣,推動全人教育活動,應將人的教育的三個層面──認知發展、情意陶冶及技能養成,在教育過程中能同時調和並進而不偏失,以完成統整的健全人格。
關於全人教育實施的方式,可由主知或主情或主意任一方面出發,而以此為本,兼顧其餘二方面的教育發展。
試以主情出發為例,全人教育的推展,旨在藉主動的、活動的及工作的教育實施,來喚起學習者的美感,陶融其藝術的情操,並擴及人際關係、語文、環境及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務使其認知發展、社會發展、道德發展、思考創造力發展及體能發展等,都能獲致協和俱進的成效,而成為一個人格完整的「全人」(theWholePerson)。
以我國國民教育的實施而言,達成五育均衡發展的全人教育目標,是要從德育出發,在此基礎上,同時並重推展智育、群育、體育和美育,務使其認知發展、情意發展及體能發展,都能同時均衡開展,以達「全人」的目的,以顯「全人」的人格特質,以彰「全人」的精神特徵。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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