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四大為四大種之略稱,又稱四界,即地、水、火、風四種元素;
佛教認為任何物質(色法)係由地、水、火、風四種元素所構成。
地大,凡具有堅固的性質,而有保持作用者稱之;
水大,凡具濕潤之特性,而有攝集作用者稱之;
火大,凡具暖熱之特性,而有成熟作用者稱之;
風大,凡其流動之特性,而有生長作用者稱之。
凡四大積聚即可成物質。
以人身(色法之一)來說:地大,如髮毛、爪齒、皮肉、筋骨等;
火大,如人身中之熱氣;
水大,如唾涕、膿血、津液、痰淚、大小便等;
風大,如人身中之呼吸及四體轉動等均屬之。
在〔圓覺經〕中,四大往往特指由四大所和合之人身而言。
又此四種元素何以稱為大?
大即廣大,具有三義:(1)此四種元素之體性廣大,遍於一切色法,故有體大之義;
(2)此四種元素之形相廣大,如大山、大海、大火、大風,故有相大之義;
(3)四種元素之事用廣大,如水、火、風三災及任持大地之地大,故有用大之義。
又四大雖通於一切色法(物質),然不同色法(物質)中,所合攝之四大比例輕重不同,如山岳等堅物之中,地大成分較重;
河海等溼物之中,水大成分較重。
此四大又何以稱為種?
以此四大為一切色法所依,具有能生、因等義,如父母為子女所依,而父母亦其有能生之因,故稱為種。
而由四大所產生之物質如眼耳鼻舌身五根等,與四大的關係,如同親子,各自獨立存在。
依〔俱舍論〕說,此四大貝有假、實之別。
堅固、濕潤、暖熱、流動之四大特性為「實四大」、「性四大」;
而世人所謂的地、水、火、風則稱為「假四大」、「事四大」。
具有能生作用的四大與其所造之色、香、味、觸四塵(又作四微),必同處於一處,此即「八事俱生」。
但據〔成實論〕及大乘佛法來說,則以四大及四塵均屬假名法;
所謂四大皆空-地、水、火、風均屬空相,皆是因緣和合,堅、溼、暖、動四體惟亦皆屬於空法假法;
而非恆常不變。
參見〔中阿含經卷七象跡喻經〕、〔長阿含經〕卷十六、〔大智度論〕卷四十八勺〔俱舍論〕卷一、卷四、卷十三、〔大毘婆婆論〕卷七十五、卷一二七、〔成實論〕巷三、〔圓覺經〕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