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權主義】 Paternalism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父權主義是指政府、有關當局或家長以促進所屬成員或兒童福祉為理由,積極干預其自由,不讓他們有自由抉擇與負責機會的主張或作為。
當國家以「為了保護個人免於傷害或促進個人的福祉及利益」為由來干涉個人自由之時,國家的態度或作為就是一種父權主義,如國家立法強制要求駕駛人或乘客繫安全帶就是一例。
同樣的,當家長、教師,乃至於任何成人以「為了保護兒童免於傷害或促進兒童的福祉」為由來干涉其自由的態度或作為時,也是父權主義,強迫兒童受國民教育亦可為一例。
長久以來,有不少的哲學家支持父權主義;
最著名的要屬柏拉圖(Plato)及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衡諸人類的社會活動特質,父權主義幾乎是不可免的事實。
但晚近社會特別尊重個人自由,使得哲學家不斷地對父權主義的正當性及合理性起了懷疑,約翰.彌爾(JohnStuartMill,1806~1873)的名著〔自由論〕(OnLiberty)就有反父權主義的強烈傾向。
在父權主義不可免,晚近社會又特別強調個人自由的情形下,哲學家所關注的問題就落在:究竟應在何種時機採行父權主義,以及究竟有什麼充分的理由來支持父權主義的態度及做法。
在一個尊重個人自由的社會中,凡要採行父權主義的態度及作為者均須提供充分的理由,這是因為父權主義的實施總是會剝奪個人的自由。
有的哲學家認為父權主義要在下列條件滿足之後才能採行:(1)被干涉自由者的理性尚未成熟;
(2)父權主義的作為一定要能有效保障被干涉自由者的重大利益;
(3)對於什麼才是個人的重大利益必須有相當的共識,如認定生命是可貴的;
(4)要確定沒有其他非強迫性手段能達成相同的目的。
在為什麼非得實施父權主義這問題上,哲學家的理由大致是:個人自由固然重要,但人類活動中的一些其他價值,如生命、幸福、安全也很重要,在很多情況下,可以犧牲個人自由來換取其他更重要的價值。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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