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符碼】 CulturalCodes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文化符碼是一個社會的文化深層結構,使生活於該文化中的個人具有特定的思考傾向,語言形式、價值導向及行動方式。
文化符碼是社會文化所形成的結構,內化為個人的行動規則,使個人的特定行動方式猶如自然天成一般,但個人通常不會意識到,但卻具有恆定性。
結構主義學者對文化符碼的研究,可以波迪爾(P.Bourdieu)與柏恩斯坦(B.Bernstein)為代表;
二人皆以文化符碼為文化再製的媒介。
波迪爾以「生存心態」(Habitus)為社會結構與實際行動的中介。
認為生存心態是社會文化客觀形成的一種主觀稟性,根深柢固地存在於個人的意識深層,自然而然採取某種行動方式,反映出階級或群體的品味,知識和行為的基本法則,這種品味或法則來自社會化與教育的過程。
波迪爾探討語言使用型態的問題,認為有一種潛藏於社會文化深處的根本指導原則或結構,影響個人的語言類型。
柏恩斯坦將語言使用的型態分為精密型符碼(elaboratecode)和限制型符碼(restrictedcode)兩類。
前者能自較大範圍的語言變項中選取語言要素以表達個人意見;
以精密的言詞將意向符號化,並能進入較複雜的概念層次以組織經驗。
而後者適與之相反。
這種語言符碼與使用者所處的家庭環境,社會階級文化有密切相關。
由於語言符碼不同,影響個人對知識的吸收、思考方式及溝通型態等方面,形成不同的行動傾向。
生存心態與語言符碼皆是文化符碼,是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持續形成的意義系統。
能決定各種意義的合法性,規範合法意義的表現方式,也揭示激發意義的溝通脈絡。
又因文化符碼與階級文化密切相關,當一個階級取得支配地位時,即以其文化型態界定合法的意義與行動方式;
並藉教育與社會化的管道,將文化符碼世代傳遞,以鞏固其支配地位,此即文化再製。
因此,文化符碼遂成為文化再製的媒介。
然而,波氏與柏氏並不以命定論解釋文化符碼的問題,也不認為文化再製定必然,或不可抗拒的。
相反的,符碼這種深層結構具有自我調整、自我運作和自我創造的作用,可在新的環境或條件下更新。
個人由於意識的覺醒,也可能修正本身所受到文化符碼的影響。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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