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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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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0 01:50:4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文化中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文化中心係指臺灣地區各縣市的綜合性文化活動實施機構,亦是推展基層文化建設的主體。

 

建立各縣(市)文化中心,係民國六十六年(1977)蔣故總統經國先生在行政院長任內致力推展的政策,將每一縣市興建一所文化中心,列為國家十二項重大建設之一。

 

文化中心自民國六十八年(1979)開始興建,目前共有高雄市及臺灣省十九個縣市設立,包括宜蘭縣、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市、臺南縣、臺南市、高雄縣、澎湖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等。

 

文化中心設立的依據,在於〔社會教育法〕中第四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應設立文化中心,以圖書館為主,辦理各項社會教育文化活動。」

 

各縣市文化中心,主要包括圖書館(組)、博物館(組)及音樂廳等三部分。

 

在圖書服務方面,除設有圖書館提供書籍借閱外,並致力擴充視聽教育設備,輔導鄉(鎮、市)立之圖書館;

 

在博物館(組)方面,提供文物陳列,並設置專題博物館,致力於地方特色文物的蒐集;

 

在音樂廳方面,除邀請知名團體前往表演外,並成立相關合唱團、劇團等;

 

在藝文活動外,提供民眾各項藝文資訊、辦理基層文化活動、假日廣場、民間劇場等。

 

文化中心實為縣市基層文化活動的中心。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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