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第十二大學(法國)】 UniversityofParisXII(France)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巴黎第十二大學係一九七○年時依據一九六八年的法國〔高等教育改革法案〕而建立,以代替先十二世紀成立的巴黎大學,初始僅為師生公會,一二一五年時由教宗令諭確認,一七九三年時因法國大革命而停止,在一八○八年時由皇家大學一所學院所取代,直至一八九○時再度重立為大學。
該校享有學術與經濟的自主權,為國立機構之一,隸屬教育部,經費由國家政府提供。
其組織主要是由一些訓練和研究單位所組成。
管理組織的運作則由八十個委員所組成的大學委員會來推動,其中成員包含教授代表、研究員、學生、行政與技術人員等,也有從國營與私營部門中所選出非大學本身的委員代表。
學術委員會,職掌研究事務方面。
校長由大學委員會所選出。
代表教育部的榮譽校長,由凡爾賽學術院的校長擔任。
中央圖書館藏書據一九八九年統計有四十五萬冊;
醫學方面藏書計十五萬冊;
法律與經濟方面共二十二萬冊。
該校研究重點在法律、生物醫學、人文科學等的研究上。
每一個研究單位有學術和行政自主權。
大學本身也有二年工技學院方面的課程。
法律: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D.E.U.G.)二年可得;
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可得;
碩士學位,可在學士學位後一年內取得。
公法與私法專門性高等文憑(D.E.S.S.),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高等研習證書(D.E.A.)亦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得。
城鎮計畫:有高等研習證書、社會工作學碩士、與二年的大學技術證書(D.U.T.)等。
經濟學:大學理科研習和技術證書(D.E.U.S.T.)二年後可得;
大學初部證修業文憑二年後可得;
經濟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內可取得;
碩士學位,則可在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後一年內取得,高等研習證書亦是如此。
生物醫學:醫學博士為六年修業期限,外加一年醫院實習以及畢業論文。
另外還有不同範疇的專業醫學證書等。
科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可得;
科技碩士方面,高等研習證書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專門性高等文憑於獲得碩士學位後一年可取得。
人文與社會科學: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二年後可得;
文學學士學位於獲得大學初級部修業文憑之後,一年內可取得;
碩士學位,可在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後一年內取得,高等研習證書亦如此。
該校與下列各國高等教育機構學術合作:剛果、象牙海岸、中非共和國、塞內加爾、巴西、加拿大、美國、波蘭、德國等。
校址:AvenueduGénéraldeGaulle,94010CréteilCedex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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