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運動總會】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運動總會是由國內各大專院校代表於民國七十九年(1990)八月所組成的體育行政組織。
該會成立宗旨為推展大專院校體育活動,提高運動技術水準,加強體育教學,促進國際交流,加強體育學術研究,收集各項運動資訊及情報。
該會任務計有:1.舉辦與推廣大專院校聯賽制度。
2.培訓大專院校優秀運動員。
3.辦理大專院校優秀運動員之生涯輔導。
4.發展大專院校體育教學及學術研究。
5.提升大專院校運動風氣。
6.推展大專院校國際體育交流活動。
7.舉辦大專院校校際運動競賽。
8.發展與提升大專院校運動文化。
9.推展其他大專院校體育活動。
事實上,該會之前身原本成立於民國四十六年,成立初期僅會員學校十二所,係一聯誼性團體,以透過運動增進各校友誼、了解和提升運動水準為主旨。
該會的前身並曾於民國七十六年申請加入世界大學運動組織,參加世界大學運動會。
民國七十八年九月七日,奉教育部指示,依〔動員戡亂時期人民團體組織法〕之規定改組,向內政部申請立案,成為合法體育組織,會長由各校會員代表票選產生。
目前該會理事會共理事三十五名,常務理事會由十一名常務理事組成;
監事會則置十一名監事,常務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三名。
按該會之組織架構,會員大會下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會長由各會員委託,在會員大會休會期間綜理會務。
祕書處負責辦理行政業務,設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二人,祕畫處下設行政組、活動組、訓練組、國際事務組、研究發展組、資訊組、編譯出版組、總務組與會計組等。
運動委員會設有技術委員會、規則委員會、管理委員會、運動科學委員會、運動醫學委員會與國際交流審查委員會的常設委員會與舞蹈、籃球、排球、田徑、體操、游泳、足球、棒球、羽球、網球、桌球、手球、壘球、軟網、國術、射箭、柔道、合球、擊劍、橄欖球、跆拳道、高爾夫、殘障運動會、保齡球與木球等二十五個委員會,負責辦理各單項運動有關業務。
該會雖然向內政部立案成立,接受內政部的輔導,但由於經費來源大部分來自教育部的經費預算補助,教育部為其指導單位。
目前該會計有會員學校一三七所,會址設於臺北市朱崙街體育聯合辦公大樓十二樓。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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