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類標準(大陸地區)】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三類標準係指大陸地區按照中小學的規模、班級而提出的有關義務教育校舍、儀器、體育器材、圖書書刊的配備標準。
一九九一年,國家教育委員會根據中小學教學大綱,提出了〔教育統計工作規程〕,分別制定了校舍、儀器、體育器材、圖書資料的配備標準,以便於各省、市有供參考的指標和目錄。
規程中提出:各省、市把學校分成一至三類,即分為較高、一般和較低三類標準。
三類學校中又視其規模、班級多少,儀器設備和體育器材標準尚須分出「必備」和「選備」,「必配」和「選配」,尤為強調:「各項條件和標準由省、市、區教育廳(局)會同有關部門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
以校舍建設標準為例,規程中規定城市中學班額為五十人,小學班額為四十五人。
中學又分為三個層次:十八個班級規模的每個學生占有教學、行政、生活用房的建築面積為四點九九平方米;
二十四個班級規模的每個學生占有四點八三平方米;
三十個班級規模的每個學生占有四點六七平方米。
又如體育器材配備標準,對城鎮中小學的配備標準為:中學必備的體育器材五十六項,小學必備的五十八項;
中學選備的十三項,小學選備的九項。
各學校的班級、規模大小不同,所需體育器材配備的項目和數量也略有不同。
對中小學最低藏書數量的配備,也作了三類標準規定,詳如下表:國家教育委員會要求各省區實施義務教育辦學標準,按「積極、量力、分級負責」之原則。
在實施規畫時,按照「一校舍、二圖書、三實驗設備、四體育衛生器材」之次序。
時間上一般以「長計畫為五年,短安排為二、三年」。
在農村,政府應把改善辦學條件之規畫告訴農民,以動員大家捐資集資。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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