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線加寬】 英語翻譯:curvewidening
【辭書名稱】測繪學辭典
車輛行駛於彎道上,由於方向轉變,其後輪必然較前輪拖向內側。
為使汽車能夠保持在車道內行進,必須使曲線段之路面酌予加寬。
此項設計,稱為曲線加寬。
(一)加寬計算:依單輛貨車為標準,該型車一般尺寸,設軸距(LB)為6.1公尺,前端縣伸(A)為1.2公尺,車身寬(u)為2.6公尺。
依車道不同,分別採用下列公式計算:1.單車道加寬計算式:上式中為機械加寬,為心理加寬。
W為直線上路面寬度Wc為曲線上路面寬度W'為曲線上路面所加寬度R表曲線半徑;
V表行車設計速度。
2.雙車道或四車道加寬計算式:Wc=[N(U+C)+FA+Z]式中U=行車軌寬(即車輛左右輪胎外緣間之距離),C=會車淨距,N=車道數會車淨距規定如下表:路面寬度(公尺)5.56.06.57.07.5會車淨距(公尺)0.50.60.70.80.9(二)路面加寬配置法:1.曲線加寬度最小為0.5公尺,其計算所得加寬不足0.5公尺,可不予設置,可參照規定標準處理之。
2.僅設單曲線之彎道,如加寬度設置於彎道內側,且應有足夠使達到BC點所需之加寬度。
即在BC之前某一段距離(通常為30至60公尺)處其加寬為零,如是前進隨距離成正比而加寬度漸增,至BC後約1/6曲線長處,其加寬度為該曲線應有之加寬度。
如此加寬之漸變區段應有1/2至2/3設在切線上,其餘則設在曲線上。
含EC之後段漸變加寬路段依含BC路段對稱處理。
如圖1。
3.設有緩和曲線之彎道,於TS處加寬度為零,循路線前進漸次加寬,及達於SC點,其加寬度為該圓曲線應有之加寬。
SC與CS間加寬度相同CS後漸減,至ST點加寬為零。
如圖2。
4.加寬設計宜參照超高設計,在其超高漸變之長度上完成。
5.我國現行標準規定,設計行車速率每小時40公里及以上之曲線加寬,配置於路面內外側,加寬度平均分配。
行車速率每小時30公里以下者,可配置於曲線內側。
(1)(2)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