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國中女兒 獸父判刑12年 父親給我的恥辱 喝孟婆湯也忘不了】
中時電子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2012-01-03 03:10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他對我的恥辱,喝了孟婆湯我都還記得」、「他是我爸耶!怎麼能對我做這種事」。
十六歲國中少女寫紙條給同學,道出遭父親性侵想自殺,被老師無意在檢查書包時發現報警處理。
台中高分院認定陳父性侵女兒犯行,判刑十二年。
「雖然看不到聽不到,可是逃不掉忘不了,喝下這碗解藥,忘了所有的好、所有的寂寥。」
歌手游鴻明所唱的「孟婆湯」,唱出了陳姓少女的心聲,被父親性侵的一幕幕讓她逃不了,在給同學的字條中寫到「我受不了我爸了」、「我對他的行為不齒,他對我的疼愛我放在心裡,但他對我的恥辱,就算喝了孟婆湯我都還記得」。
六十歲陳姓男子有四個女兒,平日管教女兒十分嚴厲,只要稍微不遵守規定或沒達到成績目標,就拿皮帶抽打。
小女兒最得他的「疼愛」,九十五年七月間,陳男利用妻子生病住院機會,在家中命令當時準備上小六的女兒,脫衣躺在床上,對其性侵得逞。
之後,陳男行徑越來越大膽,九十六年九月竟利用妻子在客廳看專心看電視,偷偷把小女兒叫到臥室再次性侵。
九十八年十月間,又趁妻子熟睡、小女兒在書房念書之際,又伸手摸其胸部。
九十八年十一月間,陳男搜查小女兒書包發現她與班上同學傳曖昧紙條,十分憤怒,隔日質問她,又以皮帶抽打;
陳姓少女帶著滿身傷去上課,寫下四張紙條給同學,透露遭父親性侵、想自殺,同學勸她跟老師報告被拒。
巧合的是,同一日全班上體育課,導師檢查書包發現紙條,認為事態嚴重,與被害人求證後,立刻向警方報案。
陳男始終否認性侵女兒,辯稱是女兒因為說謊被他打,才會懷恨在心做不實指控。
引用:http://n.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1201/201201034658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