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法隊】 ShuoFaTui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樂舞隊名。
元朝(1271∼1368)宮廷樂隊之一,該樂隊之編制、服飾及活動情形如下:引隊禮官二人,冠展角頭,紫袍,塗金帶,執笏。
次執戲竹二人,服裝與前同。
次樂工八人,冠花頭,紫窄衫,銅束帶,龍笛三,杖鼓三,金鞚小鼓一,板一,演奏《萬年歡》之曲。
從東階升,至御前,以次而西,折繞而南,北向立。
以下各隊均依此路線進行。
次二隊,婦女十人,冠僧伽帽,服紫禪衣,皂條,次婦女一人,服錦架裟,餘如前,持數珠,進至御前,北向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柳」之曲。
次三隊,男子三人,戴紅髮青面具,雜綵衣,次一人,冠唐帽,綠襴袍,角帶,舞蹈而進,立於前隊之右。
次四隊,男子一人,冠隱士冠,服白紗道袍,皂條,執塵拂,從者二人,冠黃包巾,服錦繡衣,執令字旗。
次五隊,男子五人,冠金冠,披金甲,錦袍,執戟,同前隊而進,北向立。
次六隊,男子五人,為金翅雕之像,舞蹈而進,樂止。
次七隊,樂工十六人,冠五福冠,服錦繡衣,龍笛六,觱篥六,杖鼓四,與前大樂合奏「金字西番經」之曲。
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珠子菩薩冠,服銷金黃衣,纓絡,佩綬,執金浮屠白傘蓋,舞唱前曲,與樂聲相合,進至御前,分為五重,每重四人,曲終,再起,與後隊相和。
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金翠菩薩冠,服銷金紅衣,執寶蓋,舞唱與前隊相和。
次十隊,婦女八人,冠青螺髻冠,服白銷金衣,執金蓮花。
次男子八人,披金甲,為八金剛像。
次一人,為文殊像,執如意,一人為普賢像,執西番蓮花,一人為如來像,齊舞唱前曲一闋,樂止。
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及「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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