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義(音樂)】 Romanticism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藝文流派名。
音樂方面的「浪漫主義音樂」通常是指十九世紀早期至二十世紀初期的西洋古典音樂。
浪漫(Romantic)一詞源自法文Roman,是中世紀時一種長篇敘事散文或詩,它是小說的前身。
這種長篇散文的文學形式並不和古典文學相抗衡,它只是把個人的創作幻想和特色拿來自由運用,並用以開放古典文學的傳統界限。
德國的浪漫主義起於十八世紀晚期,它是為了反抗逐漸衰退的古典傳統,當時一群極端的藝術家認為藝術作品以強調藝術家個人內在創作慾望為主,不是重複或模仿已經逐漸枯乾的古典藝術,並主張藝術的創作應盡量突破傳統的主題和界線。
浪漫派的音樂極強調作曲家的個人風格,樂曲形式可以隨作曲家的意願,從極長大的樂曲到小品都能包涵,同時也不斷接受新的和聲音程和調性觀念,探討新的配樂音響效果和音樂型式的結構。
浪漫樂派的演奏者要盡量忠實於傳譯作曲家的意念,演奏者並不流行以數字低音來即興演奏。
浪漫派的音樂內容常借用文學或其他的藝術素材作為刺激音樂創作的媒體,因此那時期具有文學意味的音樂創作特色也達到高峰。
例如李斯特(F.Liszt,1811-1886)的「交響詩」、白遼士(H.Berlioz,1803-1869)的「標題交響詩」、舒伯特(F.Schubert,1797-1828)的「藝術歌曲」、華格納(R.Wagner,1813-1883)的綜合藝術完全劇場觀念都是浪漫派的例子。
有些音樂學者如霍夫曼(E.T.A.Hoffmann,1776-1822)發現,其實十八世紀時的作曲家海頓(F.J.Haydn,1732-1802)和莫札特(W.A.Mozart,1756-1791)已有浪漫派的傾向,直到貝多芬(L.vanBeethoven,1770-1827)時才明顯呈現,但多半音樂學者是以十九世紀的韋伯(C.M.Weber,1786-1826)為浪漫學派的起點,同時他們認為韋伯是直接受到浪漫主義的思潮和文學所影響的音樂家,除了韋伯外還有舒伯特、白遼士、孟德爾頌(F.Mendelssohn,1809-1847)、蕭邦(F.Chopin,1810-1849)、舒曼(R.Schuman,1810-1856)和李斯特等。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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