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 PopularMusic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音樂類型名。
二十世紀由大眾傳播媒體推展,受大眾消費社會所喜愛的音樂。
流行音樂最早期發展於十八、十九世紀,以歐美地區為主,這種音樂別於民歌及古典音樂,它沒有地域性和種族特色的界線。
它不像古典音樂「規模龐大,結構複雜」。
它的曲調簡易短潔、內容雅俗共賞。
隨著工業社會的發展,中產階級人口遽增,娛樂場所和音樂劇院也隨著增加,一種反應工業城市生活,表達社會及個人感情的音樂應運而生。
吉他、手風琴等樂器由工廠大批製造降低成本,並以大眾價格供應市場,也是流行音樂廣受歡迎的原因之一。
加上廣播電台、電視及大眾傳播媒體發展,使得流行音樂成為二十世紀家庭娛樂的消費之一。
流行音樂發展的歷史:十八世紀下半葉的英國敘事歌劇(BalladOperas)、喜歌劇(ComicOpera)和一般的通俗歌劇,常把劇中的主題曲印在單頁的歌紙上,以便發售給一般業餘的音樂愛好者。
這些歌曲極受群眾的喜愛,發售量也很好,其中最著名的是陶瑪斯.阿恩(ThomasArne,1710-1778)的《抒情歌集》(LyricHarmony,1745-1746)和胡克(JamesHook,1746-1827)的《1767年新英文歌曲集》(ACollectionofNewEnglishSongsof1767),這些歌曲成功地打入英國社會,後來隨著英國移民,傳播至其他殖民地。
隨著大眾音樂需求量的增加,也有一些樂曲是由古典音樂改編而成,把原來的古典作品,改編成適合大眾程度的簡易合唱和鋼琴伴奏。
另外有些英國歌曲以傳統的蘇格蘭和愛爾蘭調子為主題,這種含有地方韻味的歌曲在十九世紀早期極為流行,尤其以摩爾(ThomasMoore)和柏恩斯(RobertBurns)的曲子最為盛行。
同時期在美國也出現了一種混合英、美民謠及黑人民歌風格之美國歌曲,這些歌曲是使用班鳩琴伴奏,它們不只在1830年代流行於美國各地區,同時也廣為英國及歐洲大陸民眾的歡迎。
佛斯特(StephenCollinsFoster,1826-1864)是當時最具代表性的美國歌曲作曲家,他混合英國、愛爾蘭、德國和黑人民歌的素材,使用簡潔的旋律和聲及口語化的歌詞,創作了無數極為成功的大眾歌曲,如《老鄉親》(OldFolksatHome)和《金髮的珍妮》(JeaniewithTheLightBrownHair)等。
佛斯特的歌曲,可讓男女老幼、是識字或文盲都能朗朗上口,他成功地把流行歌曲帶入一個新的方向,同時也開啟了銷售流行歌曲的商業潛力。
美國南北戰爭結束後,社交舞開始盛行,有許多樂隊開始創作供娛樂舞蹈的流行樂曲,這些樂曲除了採用歐洲舞曲(如華爾茲、波爾卡、馬祖卡等)的形式外,尚有受黑人爵士影響的競走舞(CakeWalks),和繁音拍子舞曲(Ragtime)。
1890年左右,美國又出現了新一代更成熟的流行作曲家,他們是屬於紐約市綜藝表演劇場的專業作曲家,樂曲的題材是以紐約都市生活為主題。
代表作曲家為哈里士(CharlesK.Harris)、德里塞(PaulDresser)和悌爾賽爾(HarryvonTilzer)。
1910年至1920年期間,美國流行歌曲界出現了幾位極為重要且有天份的作曲家:傑隆.凱恩(JeromeKern,1885-1945)、伯林(IrvingBerlin,1888-1989)、蓋希文(GeorgeGershwin,1898-1937)、朴特(ColePorter,1888-1989)和洛吉士(RichardRodgers,1902-1979)。
同時在留聲機、錄音機、電台廣播、有聲電影等之推動下,流行歌曲的聽眾大增,天般巷(TinPanAlley)的流行音樂事業也開始擴大,45轉的唱片開始問世。
1950年搖滾樂開始盛行。
從美國傳至世界各地,搖滾樂文化也成為世界年輕人的文化。
1960年和1970年流行音樂在大眾傳播媒體的推展下,更朝多方向發展,包括各種新潮音樂如Soul、Motown、Funk和Disco等。
還有新民謠風格之興起如「彼得.保洛和瑪麗樂團」(Peter、PaulandMary)、戴爾倫(BobDylan)和貝斯(JoanBaez)的歌曲,與芭芭拉史翠珊(BarbaraStreisand和馬尼路(BarryManilow)的天般巷式爵士搖滾風格。
英國的披頭四(TheBeatles)和滾石樂團(TheRollingStone)對二十世紀的流行音樂風格也有相當的影響。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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