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弦樂團】 Orchestra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舞蹈與人文
音樂用語。
管弦樂團是指一團擁有幾組以上不同樂器的大型樂團。
西方的管弦樂團多數是以演奏交響樂為主,它的編制包括弦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打擊樂器和指揮。
古希臘時期Orchestra一詞原指希臘悲劇演出時舞台前方合唱團及歌舞表演的區域。
中世紀時,這詞又用來指舞台前的地帶,到十八世紀中期,它才變為管弦樂團之泛稱,同時樂團的演奏區域仍然排在舞台前方。
管弦樂團的人數和樂器的編制,隨著作曲家的需要而不斷調整。
廣義的管弦樂團也可包括日本的雅樂團、印尼的甘美朗(Gamelan)樂團和京劇的樂團等。
西方管弦樂團之發展:雖然在中世紀和文藝復興時期,複音音樂也使用樂器在聲部上演奏,但對樂團的安排,常是非正式的。
到西元1600年左右,歌劇開始發展使用正式的管弦樂團伴奏,並考慮到弦樂器、管樂器及打擊樂器的均衡。
同時期,英國和法國興起宮廷管弦樂團,這種樂團大概由10至25人組成,有時可能增加更多人數。
早期的樂團是以弦樂器為主,1700年時又加入木管樂器,到了巴洛克時期,樂團的主奏部為四把提琴、二支雙簧管,再加入專奏數字低音部的大鍵盤,豎琴、魯特琴、大提琴或低音管,有時加上笛子、號角、小號和定音鼓。
十八世紀中期,樂器的製造與設計經過改良後,性能和音色都大為改進。
小提琴取代了古提琴的地位,橫笛的出現也取代了直笛,改良的銅管樂器可以演奏更多的音和便於轉調,豎笛亦被應用為木管樂器群中,管弦樂團的各種音樂條件也完備。
古典時期的作曲家創作了許多專能發展管弦樂特色的交響曲。
十八世紀末期歐洲貴族階層垮台,宮廷管弦樂團隨之解散,轉往歌劇院發展。
十八世紀早期歐洲許多大城市都成立地區性的管弦樂團,著名的樂團包括「萊比錫布店管弦樂團」(TheGewandhausofLeipzig,成立於1781年),巴黎音樂學院管弦樂團(TheParisConservatoire,成立於1800年),「倫敦愛樂管弦樂團」(ThePhilharmonicSocietyofLondon,成立於1813年)和「美國紐約愛樂管弦樂團」(ThePhilharmonicSocietyofNewYork,成立於1842年)等。
十九世紀初期崛起了第一代著名的指揮家兼作曲家如白遼士(H.Berlioz,1803-1869)、孟德爾頌(F.Mendelssohn,1809-1847)、梅耶貝爾(G.Meyerbeer,1791-1864)及華格納(R.Wagner,1813-1883),管弦樂團的樂器編制也增大。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因為經濟衰弱,管弦樂團的編制隨之縮小。
二十世紀的管弦樂團開始注重打擊樂器,馬勒(G.Mahler,1860-1911)、貝格(A.Berg,1885-1935)、巴爾托克(B.Bart□k,1881-1945)、瓦瑞斯(E.Varése,1883-1965)、奧福(C.Orff,1895-1982)和梅湘(O.Messiaen,1908-1922)的管弦樂作品都應用大量打擊樂器,有時電子樂器也被應用在管弦樂團中。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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