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隊】 LiYüehTui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樂舞隊名。
元朝(1271∼1368)宮廷樂隊之一,用於朝會。
該樂隊之編制、服飾及活動情形如下:引隊禮官二員,冠展角頭,紫袍,塗金帶,執笏。
次執戲竹二人,同前服。
次樂工八人,冠花頭,紫窄衫,銅束帶,龍笛三,杖鼓三,金鞚小鼓一,板一,演奏「萬年歡」之曲。
從東階升,至御前,以次而西,折繞而南,北向立。
以下各隊均依此路線進行。
次二隊,婦女十人,冠黑漆牟冠,服青素袍,方心曲領,白裙,束帶,執圭,次婦女一人,冠九龍冠,服繡紅袍,玉束帶,進至御前,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柳」之曲。
次三隊,男子三人,戴紅髮青面具,雜綵衣,次一人,冠唐帽,綠襴袍,角帶,舞蹈而進,立於前隊之右。
次四隊,男子三人,皆冠捲雲冠,服黃袍,塗金帶,執圭。
次五隊,男子五人,皆冠三龍冠,服紅袍,各執劈正金斧,同前隊而進,北向立。
次六隊,童子五人,三髻,素衣,各執香花,舞蹈而進,樂止。
次七隊,樂工八人,皆冠束髮冠,服錦衣白袍,龍笛三,觱篥三,杖鼓二,與前大樂合奏「新水令」及「水仙子」之曲。
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籠巾,服紫袍,金帶,執笏,歌《新水令》之曲,與樂聲相和,進至御前,分為四行,北向立,鞠躬拜,興,舞蹈,叩頭,山呼,就拜,再拜,畢,復趁聲歌「水仙子」之曲一闋,再歌「青山口」之曲,與後隊相和。
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車髻冠,服銷金藍衣,雲肩,佩綬,執孔雀幢,舞唱與前隊相和。
次十隊,婦女八人,冠翠花唐巾,服錦繡衣,執寶蓋,舞唱前曲。
次男子八人,冠鳳翅兒牟,披金甲,執金戟。
次男子一人,冠平天冠,服繡鶴氅,執圭,齊舞唱前曲一闋,樂止。
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及「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依次而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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