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治說】
嘗謂用藥如用刑,一有所誤,人命系焉。
故《書》曰:言之非艱,行之維艱。
如張仲景傷寒一百一十三方,猶缺其一,三百九十七法,僂指未即周知,蓋謂此也。
夫處方大法,則有七方十劑。
七方者,奇方、偶方、大方、小方、緩方、急方、復方。
十劑者,宣、通、補、瀉、輕、重、澀、滑、燥、濕。
然積學而用之則可矣。
傷寒之病,太陽屬膀胱,非發汗則不愈,必用麻黃之類,蓋其性能通陽氣卻外寒也。
陽明屬胃,非通泄不能愈,須用大黃、芒硝以利之。
少陽屬膽,無出入道,柴胡、半夏能利能汗,佐以黃芩則解矣。
太陰屬脾,性惡寒濕,非乾薑、白朮不能燥。
少陰屬腎,性畏寒燥,非附子不能溫。
厥陰屬肝,藏血養筋,非溫中之藥不能潤。
此外,有汗下吐三法,毫厘不可差誤。
經云,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
故在表宜汗,在裡宜下,在胸宜吐,半表半裡宜和解。
表裡俱見,隨證滲泄;
身熱不渴為表有熱,渴而煩悶為裡有熱。
傷寒見風,大青龍湯為治之最。
陽毒內外結熱,輕者白虎湯,重則承氣湯之屬。
陽厥亦用,舌卷焦黑,鼻中如煙煤,非水漬法不可。
陰毒,疾勢困重,面黑,四肢厥冷,則理中湯、四逆湯投之。
未效,則灼艾法惟良,復以蔥熨法佐之。
陰厥,同此法治之。
發熱下利,白頭翁湯、黃連阿膠丸最為的切。
中寒則急?置暖室,燃以薪火向之,令通身暖透。
或置於熱炕上,令有力人扶策,仍以手附火或人懷令熱,亟摩病患手足胸腹間,續用薑附湯並服。
若猶未省,則依上法灸。
傷風主治之法,汗出惡風者,當解其肌。
裡證雖具,惡風未罷,亦須先解其外也。
傷風見寒,大青龍湯均為調理。
中風昏悶,先須通關散,探鼻令噴嚏,次以蘇合香丸行其氣,仍須分辨冷熱為治,不可混濫。
五臟正中者,迅雷不及掩耳。
手足偏中者,但徐服順氣疏風豁痰等藥,不宜用大風藥,急治則不得盡其天年。
其有牙關緊閉,亦用通關散搐鼻,噴嚏即開矣。
傷暑者,暑氣耗血消氣生痰,速用解暑之劑,仍輟熱湯,得汗即蘇。
若中之者,急扶在陰涼處,不可與冷。
當以布巾衣物蘸熱湯熨臍中及氣海,以湯淋布上令透徹,臍腹暖即漸醒矣。
如倉卒無湯處,則掬道上熱土置臍上,以多為佳,冷即易之。
古法,道途無湯,即掬熱土於臍中,仍撥開作窩,令人溺其中,以代湯淋,續與解暑毒藥,並急嚼生薑一大塊,冷水送下。
如已迷悶,則嚼大蒜一二瓣,冷水送下,如不能嚼,即用水研,灌之立蘇。
但遇無湯處,則嚼生蔥二寸許,津咽下,可抵飲水二升。
傷濕、中濕、只宜利小便,忌不得以火攻,並轉利之。
若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寬中進食,仍須怡養,以溫平之藥調之。
如宿血滯氣停凝,結為症瘕,腹中坯塊,堅硬作楚,當以破氣藥伐之。
或以類相從,如敗梳治虱瘕,銅屑治龍瘕,曲?治米瘕,鍛石治發瘕等類,所謂醫者意也。
氣急膨痛至甚,或有熱痞結聚,須宣泄之。
虛損為之,宜大作湯劑,峻補者,烏、附、天雄、薑、桂之屬不可無;
潤補者,鹿茸、當歸、蓯蓉之類安可缺;
清補則天門冬、麥門冬、人參、地黃之類宜用也。
至於諸熱為治,有泛熱,有實熱。
泛熱者,荊芥、薄荷、梔子、黃芩等投之,正其所宜。
實熱者,非大黃、芒硝則不能效。
若夫總說為治之備要,如南北風土之殊,人物濃薄之異。
北方土濃水深,水性沉下,人體多實而少虛,且所餐無非肉曲,寒則衣重裘坐暖炕。
若有所治,則宜多以清涼之劑,如南方用大黃、巴豆之屬,其分兩皆當倍而用之。
或用水漬法,或尋甜水一二甌飲之即蘇。
間有所稟稍弱,不自保惜,勞役致虛,則亦但當潤補之,無有不愈。
南方屬火,火性輕炎,人體多虛而少實,況所食不過蔬食而已,必須投以溫和之藥以調之。
其有習尚北方之風,置酒終日,非至醉不已,燒爆肥鮮,恣其厭飫,偶有所患,亦須以平昔所稟,施以涼劑。
然虛者亦不可妄施。
瘧熱多者,投以半冷半熱解散,分陰陽減寒熱之劑,度其所作之日,先一時進以抵截之藥,去其痰水,則收效矣。
寒多者投以半生半熟壯脾進食之劑,次以抵截之藥,則痰癖去而疾愈矣。
猶須令其戒慎飲食,謹起居,則無復攻之患。
若久瘧而復作,虛浮不食者,未之有瘳。
時疫之治,須以時斟酌,不可偏執,治之者須辨其所因,而投之以藥,不可以日滿自差,遂至枉亡,良可太息。
至於病愈,必須湯食競進,折其毒勢,不可令病氣攻人,則屏息矣。
或有云斯疾之召,或溝渠不泄,穢惡不修,熏蒸而成者。
或地多死氣,郁發而成者。
或官史枉抑,怨讀言而成之者。
可於州治六合處,穿地深至三尺,闊亦如之,取淨沙三斛實之,以醇酒三升沃其上,俾使君祝之,斯亦消除疫癘之良術,故並記之。
喘急虛者升降鎮墜,熱者清心涼肺,未有不愈。
下痢感於四氣者,先須隨其所感解散,分利陰陽。
次須辨其冷熱,手足和暖則為陽,中和之劑可用,手足厥冷則為陰,溫燥之藥可行,無不切效。
大法,虛者補之,實者瀉之,滑者澀之,閉者通之。
有積者推之,熱則涼之,冷則溫之,冷熱不調者平之。
失血,明其所因,辨其冷熱,如血下鮮紅,則治以清和,純下瘀色,則當溫養。
二便秘則須潤滑以行之,脹滿則須正氣,以虛實平治之。
腫滿,實者利水,虛者壯脾元兼用消浮等劑,自有奇效。
仍須戒咸斷欲,庶不再復。
霍亂須明辨虛實所因,亟治無遲,遲者則殞命。
至於干霍亂,則猶為難治也。
三消治法,滋腎為主,抑心火兼之。
然須多服湯圓,俾水升火降,而引飲無度,莫之見矣。
真心痛者,手足青至節,不在治療之數。
真頭痛者,上穿風府,陷入泥丸,非藥能愈。
金瘡主治,備見後科,用藥之工,誠可嘉嘆。
中蠱毒之法,以敗鼓皮燒灰為末,飲服一匕,則病患自呼蠱家姓名,可語令呼喚,將去則愈矣。
瘵疾一染人,當其未深入之時,則宜先取其蟲,不爾則損於心、肺。
蓋心主血,肺主氣,人身舍氣血之本,其能生乎?
取蟲而後相忘世慮,和以潤養藥食,庶幾可瘳,傷晚則不及也。
魘寐、產乳、自縊、壓溺諸暴絕,須平時熟記後所載治法,並產蓐一科,臨用庶不倉惶,應驗在頃刻間。
不然則世無良醫,枉死者半是也。
厲風初發,則宜宣泄,風毒去而病漸愈。
久之,惟當幽隱林泉,依法則宜外尋禁避厭禳法以除之。
外此,病有六不治,驕恣不論於理,一不治也;
輕身重財,二不治也;
衣食不能適,三不治也;
陰陽並,臟氣不定,四不治也;
形羸不能服藥,五不治也;
信巫不信醫,六不治也。
生候尚存,形色不改,病未深入腠理,針藥及時,能將息調理,委以良醫,病無不愈。
至於五味,亦可對治五臟之病,肝酸、心苦、脾甘、肺辛、腎咸,用之中病則止;
過則酸走筋,咸走血,辛走氣,苦走骨,甘走肉,則無益矣。
又如,所宜而治者,肺燥咳嗽,嚼芝麻,啖油餅,瘧疾脾冷,糟鯉魚,糟藏瓜。
久冷痢,野雞、餛飩等類是也。
瓜果亦可隨冷熱施之,愈疾必矣。
若夫炮制之法,又當以相需、相合、相反、相惡。相需者,以桂得蔥而軟。
相合者,磁石引針。
相反者,大戟、芫花等反甘草之類也。
相惡者,如牛黃忌龍骨是也。
且方中各有避忌,此亦舉其略。
或以甘草擊起芫花之性而用者,猶在斟量。
更須甄別藥味新陳,選擇州土所生,采取時月,分君臣佐使,俾分兩無差,炙爆炮?,精虔不苟,斯為治之善也。
其有自恃己長,不肯訪問,以意臆度,攻寒以寒,療熱以熱,妄施一匕,邀為己功。
偶或中之,實非的見,不過僥幸於萬一。
其或不中,則十手所指,十目所視,所謂一甌之藥,誤入於咽,五臟俱裂,生可再復,可不戒之。
況醫者人之司命,有病急召,慎勿以遠近暑寒而拒之。
若至病家,尤須敬謹,勿為他務,以敗正事。
給藥亦量其多寡,表汗宜四,吐下宜一,加二極矣。
補藥愈多愈效,余則隨證為之輕重,明批湯引。
病若未愈,囑其再來,庶病可瘳,而治有方矣。
仆少而學之,長而行之,所謂治病之道盡在是矣。
(古云:凡曰治病,推其所因,生死預定,方為醫人。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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