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樂】 Ch´ingShangYüeh
【辭書名稱】舞蹈辭典
【類別】:組織、機構、職稱
樂舞種類名。
又稱「清樂」。
隋唐(西元581∼西元907)兩朝之「七部樂」、「九部樂」及「十部樂」中之一部。
其樂原出於古代,為漢朝(西元前206∼西元220)民俗音樂,如「相和歌」等。
後被宮廷音樂所吸收。
自晉(西元265∼西元420)遷播,樂曲、樂工及舞人皆分散,不復存於內地。
在南北朝(西元420∼西元589)期間發展成為「江南吳歌」、荊楚「西聲」(「西曲歌」)。
北朝北魏孝文帝(西元471∼西元499)蒐集中原舊曲、吳歌及新聲,總稱為「清商樂」。
隋文帝(西元581∼西元604)平陳,得「清樂」,隋文帝聽後,斷定其為華夏之正聲,因更損益,去其哀怨部份,將其列入「七部樂」。
至隋煬帝(西元605∼西元618)設「九部樂」,廢「清商署」,稱為「清樂」。
唐(西元618∼西元907)建國初年沿用前朝樂制,太宗(西元626∼西元649)設「十部樂」,其中有「清商伎」。
樂器有編鐘、編磬、獨絃琴、擊琴、瑟、秦琵琶、臥箜篌、筑、箏、節鼓、皆一;
笙、笛、簫、篪、方響、跋膝、皆二。
歌者二人,吹葉一人,舞者四人,并習《巴渝舞》。
武則天(西元684∼西元704)時代,宮廷尚保有「清樂」六十三首,之後日益淪缺,某些樂曲有辭無曲,有些樂曲有聲無歌,僅殘存者有:《白雪》、《公莫舞》、《巴渝》、《明君》、《鳳將雛》、《明之君》、《鐸舞》、《白鳩》、《白紵》、《子夜》、《吳聲四時歌》、《前溪》、《阿子》、《歡聞》、《團扇》、《懊》、《長史》、《督護》、《讀曲》、《烏夜啼》、《石城》、《莫愁》、《襄陽》、《棲烏夜飛》、《估客》、《楊伴》、《雅歌》、《驍壺》、《常林歌》、《三州》、《採桑》、《春江花月夜》、《玉樹後庭花》、《泛龍舟》、《堂堂》、《上林》、《鳳雛》、《平調》、《清調》、《瑟調》、《平折》、《命嘯》等曲目。
以上各曲,已名存而實亡,惟其中之《採桑》及《玉樹後庭花》傳至日本,不僅樂、舞譜保存至今,並經常演出。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