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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包須全面滅菌 冷藏期限10日】
更新日期:2010/07/07 18:05 蕭介雲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不是所有的真空食物都沒問題!
為防範肉毒桿菌中毒事件,衛生署今天預告,未來室溫儲存的真空包裝食品,需全面性進行有效滅菌,至於冷藏真空包裝食品,明定應搭配其他加工技術,保存期限不可超過10日。
而未依規定產品必須回收下架外,同時會處罰業者6到30萬元罰款。
由於今年有8起肉毒桿菌食物中毒事件,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別修正現行「罐頭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同時制定「真空包裝即食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真空包裝即食食品標示相關規定」。
將於9日起進行公告,在20天後,正式施行。
衛生署表示,除了肉毒桿菌無法產生毒素的食品(水活性在0.85以下),如豬肉乾、蒟蒻干等食品外,其餘的真空包裝即食食品,都必須依照新的規範進行標示、儲存及加工。
有關室溫儲存的真空包裝食品,未來需要全面進行有效滅菌,即能殺死具耐熱性肉毒桿菌孢子的「商業滅菌」,以保障食品安全。
至於冷藏的真空包藏食品,明定應搭配其他加工技術,如提高鹽濃度如燻鮭魚、降低ph值或水活性,強制規範保存期限不可超過十日,但有控制食物中微生物生長「柵欄技術」的產品,則不在此限。
究竟是否適合真空包裝的標準是什麼?裝根據食品藥物管理局提供資料,凡是水活性小於0.85的食品,都可以常溫販售,但如果水活性介於0.85到0.94之間的食品,如八寶豆、起司,冷藏販售時間可以大於10天。
如果大於0.94的食品,如鳥鹹蛋、素食大補湯、原味鐵蛋、豆乾、高優質鵪鶉皮蛋,冷藏販售期限都必須小於10天 。
未來,凡是真空包裝食品,業者都必須於產品外包裝正面,標示「須冷藏」、「須冷凍」字樣。
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呼籲,民眾在食用前一定要先加熱,後續會進行全面調查,並設計新的合格標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