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研擬試點徵收汽車排汙費】
(中央社台北4日電)大陸官方研擬對汽車徵收排汙費,可能在中共全國第18次代表大會(18大)後實施,由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先試點,逐步推廣至全國。
大陸廣州日報今天報導,大陸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日前透露,大陸官方醞釀對汽車徵收排汙費,目前處於論證階段。
但此事已引發輿論強烈反彈。
報導說,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委員會(北京市政協)3個月前曾提出「關於進一步提升首都空氣質量的建議案」,建議續採取經濟鼓勵手段,包括徵收機動車排汙費,以控制用車使用強度。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0年也曾說,官方已經開始著手研究機動車環境稅費改革的問題,機動車的汙染排放將被列入環境稅徵收範圍內。
不過,這項政策遲遲止步不前。北京市環保局副局長方力曾對媒體表示,徵收排汙費是否可行,還需要經過方方面面的論證,走相應程序,離實施尚遠。
大陸輿論質疑此舉有「撈金」意圖及「治汙」成效恐不彰,因為這對「公務車」、「富人車」和「重度汙染車」影響有限,控制車輛數量的效果也難保證。
有人說,若「按排量收費」,表面公平,實際不合理,因車輛排汙程度不完全由排量大小決定。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副秘書長羅磊說,汽車排汙費按排量徵收,爭議較大,因為車輛使用時間和路程都不同,對城市擁堵和大氣汙染影響也不同。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車用燃油和排放實驗室主任岳欣建議,可「按區域收費」或「按耗油量收費」,是相對較公平辦法。
引用:http://n.yam.com/cna/international/20121004/20121004859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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