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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原文與譯文八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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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5 12:19: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老子道德經原文與譯文八十一章

 

第八十一章


1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


2 善者不辯,辯者不善。


3 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4 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


5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爭。

 

 

譯文


1 可信的不華美,華美的不可信。


2 良善的不巧辯,巧辯的不良善。


3 真懂的不廣博,廣博的不真懂。


4 聖人不為自己積攢什麼:既然一切都是為了世人,自己就愈發擁有了;既然一切都已給了世人,自己就愈發豐富了。


5 上天的道,有利於天下,而不加害於天下。

 

聖人的道,是為了世人,而不與世人相爭。

 

 

註釋

 

本譯文的參考,除流行古本王弼、河上公外,又馮達甫、揚家駱、劉思、任繼愈、陳鼓應等,後者均瑰集了諸家成說。

 

神光之下,廣覽博采,不拘一格,以求融通老子微言大義。

 

不及之處,破讀而就,以道貫之。

 

凡此,見注。

 

通常譯為「可以說出來的道,就不是永恆不變的道」,強調道是不可言說的。

 

但這樣的翻譯,等於一開始就剝奪了老子言說真道的可能性和可靠性。

 

其實「常」字在《老子》中多為「通常」之意。另一方面,「道」字,到老子之時,已經用得很泛:有「道路」之意,如《易經》「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有「王道」之意,如《尚書》「無有作好,遵王之道」 ;

 

有「方法」之意,如《尚書》「我道惟寧王德延」;

 

又有「言說」之意,如《詩經》「中 之言,不可道也」。

 

《尚書序》(相傳為孔子所作)說:「伏犧、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

 

少昊、顓乙、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

 

這裡用了「常道」一詞,指一般的道理。又有馮友蘭先生考證說,古時所謂道,均為人道,到了老子才賦與道形而上學的意義。

 

可見,老子要宣示上天大道,必須一開始就澄清概念,強調他下面要講的道,絕非人們一般常指的道,不是一般的道理,即非「常道」,而是……是什麼呢?

 

就要聽老子娓娓道來了。詳見本書引言之四「大道之言」。

 

很多人用「吾不知其誰之子,像帝之先」一句,證明老子用「道」來否定上帝,破了古代的宗教迷信。

 

這種解釋不確切。

 

這句話裡的「帝」,顯然並不是今日所言上帝。

 

有人說老子原文的「像帝」就是上帝,這是不對的。

 

「像」就是象,是「形象」的意思,不是「上」 的借用。

 

因為老子常將「上」字用於「上天、上德、上士」等等,顯然老子並非不懂「上」 字的用法,也並非不能使用「上帝」一詞。

 

老子不用「上帝」一詞,顯然是因為這個「帝」 不是至高無上的,不配使用「上」字作定語。

 

因為唯有老子的「道」,才與今日所言「上帝 」之無限、永恆、自在的內涵相一致。

 

詳見本書第一章第二節之五「《老子》中的神與帝」 。

 

釋德清註:「致詰,猶言思議」。

 

又馬王堆甲乙本「致詰」作「致計」,均有深究之義。

 

此處之「常」,絕非今日唯物論者所謂「規律」。

 

王弼注為「性命之常」,河上公注為 「使不死」,均是永恆、永生之意。

 

「式」,即「丁」,古代太史占天文的工具,在兩塊木板上刻者列干支,可以轉動。

 

此處用來喻聖人成為人們認識上天大道的工具。又見二十八章。

 

反,有相反、返歸二意。二意相通:

 

反於世界,返歸於道。

 

詳見第三部一章一則「反」。

 

後人的解釋要麼依據唯物辯證法,要麼依據陰陽學說,均非老子本意,在《老子》其他任何一章中也找不到任何一節來證明。

 

莊子對此早有精妙的解釋,在老子通篇中都可以找到佐證。

 

莊子說:「既然是『一』了,還有什麼好說的呢?然而,既然稱之為『一』了,豈不是已經說出口了嗎?

 

這個『一』,與我們對它的言說,就是『二』了。

 

『二』,再加上『一』原本的存在,就是『三』。

 

所以從無到有,到『三』為止(《大宗師》)」。

 

莊子所說的三個「一」,很繞口,其實就是「道的表像、道的名份、道的實在」這三者。

 

此處譯文即根據莊子,以道解道。

 

王弼亦明顯參考了莊子。

 

道的名、實、像及其三者的關係,在《老子》一、四、六、九、十四、二十一 、二十五、三十二、四十一和四十二章等,都有論及。

 

詳見第一部二章一節之三「辨析一二三」,五章三節之二「名實像、三合一」、之三「老子談名實像」。

 

道是「其上不 、其下不昧」的純粹光明,是「一」。

 

萬物卻有向光與背光的兩面,故曰「抱陽而負陰」。向道與背道這兩面相互激盪,靠「氣」(靈?)而平和。

 

「無常心」,有本作「常無心」、「無心」,即無私心。

 

馬王堆本「常」為「恆」,「無恆心」亦即不固執一己之心。

 

「歙」,音「吸」,納氣入內。「歙歙焉」,有靈氣運行、並非人意之狀。

 

從韓非子注。不論生死,人皆有四肢九竅;送生致死,亦以此四肢九竅。

 

聯繫上句「出生入死」的總概括,以及後面的「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的總結論,此意順達。

 

有人將「十有三」譯為「十分之三」,不和此章深意。

 

「德」,有品德、恩德、得著、感德、屬性等意。

 

用於大道者,當是恩德。

 

「奧」字,河上公注為「藏」,王弼注為「庇蔭」,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甲、乙本均作「注」,讀作「主」。

 

其實,道作為萬物之「主」,已將「保藏、庇蔭」萬物的意思涵括進去了。

 

「保」字,任繼愈和陳鼓應的譯文,均依河上公「道者,不善人之所寶倚也」,說「道也是惡人所要處處保持的」。

 

這話顯然不妥,因為惡人即不道之人,這是盡人皆知、亦老子明明判了的(18,19,53等),惡人怎能處處保持道呢?

 

王弼注為「保以全也」,馮達甫據此譯為「道為不善人所賴以保全」,即「不善人雖未嘗重道,但能保持道亦可全其身」。

 

這種解釋恐怕連解釋者本人也會感到牽強附會的。

 

「善人之寶」與「不善人之所保」兩句相對應,「之所保」顯然是被動式語態,意即不善之人被「道」所擔保,即為中保;

 

「善人之寶 」是主動態,意即善人視「道」為至寶,用來救人。

 

兩句聯起來,意思很明白:「道」是善人所用之「寶」,用來「保」不善之人。

 

這可以聯繫前面老子所說「聖人常善救人,無人被棄之不顧;

 

他是不善人之師,不善人是其資材」(27:3-6)的話來看,所謂「保」不善之人,就是使他們坐進大道裡,使其不善得以遺棄,使其罪得以赦免,這正是老子接下來所強調的(62:2-4)。

 

詳見本書第二部第二章第二節。

 

國之污垢,即罪惡;

 

擔其罪,即受辱。

 

不祥,即凶殃;

 

承其凶,即受難。

 

古時借債,刻在一塊板上,劈開,債主存左邊,債人存右邊;

 

此為「司契」。

 

「司徹」則是貴族按成徵收稅租,一種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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