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講義 混成章第二十五】
恭聞大道之實際,祖萬物而不祖,宗萬物而不宗,五太之先,不古不今,三才之後,非先非後,其實際之妙,若言無,却又無而不無,無物不有,無時不然,雖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妙有自然之機實未嘗無也;
若也有,又未嘗見其有,空空洞洞,不有朕兆之可見,渾渾淪淪,未見象狀之可指,輔萬物之自然,其自然之隱妙,可以神會,實不可以言傳也,立天地之大本,其大本之實理,可知其有,不可見其有也。
是故乾坤內外,大主宰,大體用,造物化物者道也。
大千法界,大圓滿,大根本,無欠無餘者道也。
人能以我身中不無左有之真機,冥合大道不無不有之實理,則無中自然得不空之空,有中自然見不色之色,到此天地,空色兩忘,我與大道無間矣。
經言總是先天後天,無所往而非自然之旨。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此章是發無極太極之奥,示大道自然之妙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物者,無極太極,極至之理也,雖以物字假名,實非有塊然之物,就其無中之理,不得不以物字言之,此物先物卽道,在物卽理,在心卽性。
分而言之,紛紛紜紜無不是此物也;
合而言之,萬法歸一,無不是此物也。
是故混合有無之機,渾同色空之妙,體存於無極之中,應變於五太之始,混成之妙,生於先天先地之先也,故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無極與太極,亦無兩物,無極則是太極,大極卽是無極,假使有無極而無太極,則物之實理,淪於空寂,天地人物,亦不能有化生之妙;
假使有太極而無無極,則物之實理又滯於有象,陰陽造化,亦不能有變遷之妙。
細推無極而太極,太極雖有陰陽之象,然陰陽有象,而太極實非有象也。
無極雖是空寂之理,理有空寂,而無極實非空寂也。
是以知無極卽是太極妙無之理也,太極卽是無極妙有之理也;
生生化化,混成一體,先有此物,然後纔有五太。
五太者:有理未有炁,謂之太易。
有炁未有形,謂之太初。
有形未有質,謂太始,有質未有體,謂之太素。
理炁形質體用完具,謂之太極。
積炁鴻濛,溟涬莫測,其炁浩瀚,其體穹窿,其運如車轂,其速如弩矢,周失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大道遁天而左旋,日月遁天而右轉,一晝一夜,日之行過一度,月之行不及三度,以十九分度之,共行七個月,謂之一週天,此是太極圖中陰陽運行之妙也。
是故有太極然後纔有天地,有天地然後纔有萬物;
所以此物生於天地之先,是謂天地之根本,萬物之樞紐也。
俢行者,果能從自性中,究竟五行不到之妙,父母未生之理,則混成之物,造化之微,自可得矣。
寂兮寥兮,獨立而不以,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靜而無聲謂之寂。
遠而無象謂之寥。
靜而無聲者,無音聲可求,無影響可得之謂也。
遠而無象者,不見其始,不知其終之謂也。
不見其始,不知其終者,廣大悉備之妙也。
無音聲可求,無影響可得者,湛然清靜之妙也。
是故此物之妙,不可言有,不可言無,有而不有,無而不無,非斷滅頑空之無,至微至妙,故曰:「寂兮寥兮。」
又且劫運不能推遷,陰陽不能變換,真常攸久,獨立於天地之先,不壞不滅,常存於天地之後,所以天地改易而此物不有改易也,故曰:「獨立不改。」
此物雖然不是陰陽,未嘗不流行於陰陽之內,雖然無有動靜,未嘗不妙於動靜之中,無處不有,無物不在,資生萬物而不遺,運化眾形而不匱;
是故五行異其質,四時異其氣,天地異其用,萬物異其形,莫非此物之妙也,故曰:「周行而不殆。」殆者,怠也。
言此物成於場而無不陽,成於陰,而無不陰,貫通圓滿,往來屈伸,皆有自然混成之妙,未嘗有所怠也。
天地間有無虛實,青黃碧綠,動植飛潛,一切萬物,未嘗不由此物而生,未嘗不由此物而立,萬物不得此物之妙,生生不能無窮,化化不能無已,所以造物化者此也,故月:「可以為天下母。」卽如本經謂,有名萬物之母,卽是此義。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返。
混成之物,視之不可見,聽之不能聞,搏之不可得,雖上文言獨立,而不改其獨立之妙,則立未始見其獨立也。
言周行而不殆,其周行之妙,則又未始見周行也。
以大言之,天下莫能載,以小言之,天下莫能破,遠而莫測其遠,近而莫測其近,有而莫測其有,無而莫測其無,內外一貫,難窺混成之機,上下圓通,難察感應之妙,真所謂神乎其神,妙乎其妙。
欲求其名,吾不得而知,不得不就其與物終始之間,循環無端之妙,强字之曰道。
道雖是强名之名,亦不能盡其道之妙也,所以又強名之曰大。
大之名亦不能盡其妙,則又強名之曰逝。
逝之名又不能盡其妙,則又强名之曰遠。
遠之名又不能盡其妙,則又强名曰返。
强名而至於無窮無盡之極處,終亦不能盡其妙,總不如返而求其本始之根元,道之妙,自可得,物之理,自可明。
不知其名者,道本無名,非不知也,雖然强名曰大,以大求之,廣而無邊,包羅法界,不有方所,大之實際,又不有得而强名矣。
以逝求之,蕩蕩乎無所歸,繩繩乎無所止,逝之實體,又不可得而強名矣。
雖强名曰遠,以遠求之,遠而無窮,莫知其終,遠之實際,又不可得而強名矣。
大而逝,逝而遠,遠而返,求其本始根元,統有宗,會有元,道之名雖不可得,而道之實可得也。
人當於此處,深切融會,則體用一元,內外一貫,混成之造化,未常不在我性分之中矣。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道既為萬物之根,故言道大,又言天大、地大、王亦大者何也。
詳究天地聖王,雖然都在大道之中,不能出大道之外,然天之高遠,亦不為及矣,地之博厚,亦不為小矣,聖王之繼天立極,亦不為小矣。
高遠者,未嘗不是道,博厚者,未嘗不是道,繼天立極者,亦未嘗不是道。
繼者,續也。
繼續天地大道,以治天下,立極是立人倫至理之極,以教天下。
所以聖王盡天之道、盡地之道、盡人之道,便是與道為一,天地王,同一其道,王豈不大乎,故曰:「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王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地之德安靜,種之則生五榖,堀之則得甘泉,勞之而不怨,有功而不持,乘載萬物,養育群生,是皆安靜之妙。
人能體此安靜之德,心無妄念,身不妄動,意不妄思,事不妄為,得真靜之本體。
所以聖王修無為無欲之道,民無不化,國無不治,正事效法地道安靜之妙處也,故曰:「人法地。」
地之德輕清,穹窿而高明,湛寂而虛妙,所以三光常曜,四時順序,地法天德,玄黃相抱,陰陽交泰,凡所以成萬物之形,實萬物質,皆是順成乎天地之變化,克全乎天之生育而已,故曰:「地法天。」
道者無形無名,無聲無臭,至虛至妙,天地人物,都是道生,都是道成,所以天法道。
天若不法道,陰陽亦不能昇降,造化亦不能感應,所以流行於三才,變化於闔闢,立萬物之性,復萬物之命,終萬物,而始萬物者,皆是天法道之妙處也,故曰:「天法道。」
自然者,無假運用,無假作為,無一法可增,無一法可滅,道生男女,男女有人倫自然之妙,道行五行,五行有曲直從革自然之妙,月有自然之明。
日有自然之照,故曰:「道法自然。」
此章發明大道自然之旨,人果能忘聲色,齊空有,離名離相,去泰去奢,一性圓明,萬緣放下,未有不得自然之妙,與道合真,道卽在我性分中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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