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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靶藥加醫病配合 腎細胞癌患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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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2 17:19:45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標靶藥加醫病配合 腎細胞癌患有希望

 


近幾年來,體檢風氣盛行,不少人在無症狀下經超音波或電腦斷層(CT)檢查後察覺腎臟腫瘤,因而發現腎細胞癌(Renal Cell Carcinoma,RCC)腎細胞癌早期不易發現,當出現腰痛、血尿等症狀時有的已進入中晚期。


所幸,治療這類疾病的標靶藥物問世,其中特癌適(Torisel),健保也在今年元旦開始給付作為第一線用藥,除提升病患的整體存活率外,更大幅減輕病患家庭的經濟負擔。


台灣泌尿科腫瘤醫學會理事長江博暉教授說明,針對晚期腎細胞癌患者,目前是使用標靶藥物做為第一線選擇,藥物主要可分成兩類:


其一是直接抑制腫瘤細胞增生的紓癌特(Sutent)及蕾莎瓦(Nexavar),其中紓癌特是目前健保針對亮細胞腎癌患者補助的第一線用藥,蕾莎瓦則是二線藥物;


另一類則是利用抑制mTOR的作用,避免細胞增生的特癌適(Torisel)以及癌伏妥(Afinitor)兩種藥物,其中特癌適從今年元旦開始,已列入第一線健保給付。


江博暉醫師表示,曾有一名40幾歲的女性,因腰痛求診高雄長庚泌尿科,經切片後確認為腎細胞癌。


患者積極配合醫師使用第一線標靶藥物紓癌特,並與醫師保持密切的聯繫,若產生副作用等不適症狀時,也立即與醫護人員反應進行處理,經電腦斷層追蹤經發現腫瘤大小雖然沒有縮減,但已呈現空洞狀,表示治療有效,對生命重新燃起希望。


由此案例可知,醫師們也需建立新的觀念:在病患服用標靶藥物後,腫瘤是否縮小並非判定治療有效與否的唯一方式,若腫瘤內部已產生壞死也代表著有效。


此外,病患無法承受藥物的副作用,也常是導致無法繼續使用藥品的關鍵之一,所以用藥前須做好衛教說明,並定期監控病人的生理狀況。


在抗癌的過程中,要讓標靶藥物發揮最大的功效,必須醫師與病患雙方保持密不可分的關係,病人積極配合醫師定時定量的服用藥物、定期回診追蹤,醫師也須隨時提高警覺注意病患可能發生的任何狀況,並適時給予病患鼓勵加油,「病人的配合加上醫師的用心,絕對是標靶藥物成功的不二法門。」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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