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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濟總錄卷第四 治法-通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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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0 19:42: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聖濟總錄卷第四 治法-通類

 

 

治寒以熱,治熱以寒,工所共知也,治寒以熱而寒彌甚,治熱以寒而熱彌熾,殆未察五臟有陰陽之性,各因其類而取之耳,經不雲乎,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

 

假有病熱,施以寒劑,其熱甚者,當益其腎,腎水既滋,熱將自除,人有病寒,施以熱劑,其寒甚者,當益其心,心火既壯,寒將自已。

 

此所謂察陰陽之性,因其類而取之也。

 

經又曰︰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於有無言求,於盛虛言責何耶。

 

夫求者求其所以治,與夫所以致益也,責者責其所當瀉,與夫所宜補也,假有或熱或寒,治須汗下。

 

此所謂有者求之,寒甚而熱之,或不熱,則致益其心,熱甚而寒之或不寒,則致益其腎。

 

此所謂無者求之,假有心實生熱,必瀉其心,腎強生寒,必瀉其腎,此所謂盛者責之,假有心虛多寒,必補其心,腎虛多熱,必補其腎。

 

此所謂虛者責之,大抵五行之理,互有盛衰,而補瀉消長,在通其倫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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